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8775|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裕华文桂园置业与物业联手强迫业主签订自愿交费协议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8-25 13:30:3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裕华文桂园小区的置业和物业公司联手,强迫裕华文桂园的业主,无论是自购或租用停车位,都必须先签“自愿交车位使用费”的协议,然后把前几年的钱也交齐,才能换卡把车开进院内。据物业公司说是地下停车位要有人打扫卫生,所以业主必须把打扫卫生的钱(也就是使用费)拿出来。物业费已经包含打扫卫生的费用了。

2007年的房子,住到现在了,地下停车位也没出现太多矛盾。谁料想,20138月,物业和置业一起出幺蛾子(物业和置业是一家),上涨物业费,谁知物业费涨价没捞到好处,又从别的地方下手,收取车位使用费。他们的目标就是————不管用什么办法,必须把钱收到手里。

这可是经济适用房小区,业主生活水平都不高。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都是自己这一代无论吃再多的苦、遭多大的罪,也要为自己的孩子和子孙后代攒点家产。所以在买房时,想尽一切办法,能借的借,能贷款的贷款,七大姑子八大姨借完了,贷款跑成了,咬咬牙,跺跺脚,狠狠心,连房带车位一起买了,就是怕以后儿子长大赚钱买车却没地方停再为停车位发愁,那么就先让老子提前替他发愁吧,提前替他把困难解决吧。

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物业和置业又要收使用费。请问,什么是使用费?我们已经掏钱买过的或租用的车位就是为了使用,为什么又要再多拿出一部分钱去交给他们呢?难道说我们业主已经交过的钱不算了吗?还得再交使用费吗?据物业公司说是地下停车位要有人打扫卫生,所以业主必须把打扫卫生的钱(也就是使用费)拿出来。下三烂的招数。

我个人理解,业主是物业公司的衣食父母,业主交物业费也是雇用物业公司帮助照看小区。所以双方在交往过程中应该是平等的,互相尊重的。但是,现在物业公司总是凌驾于业主之上,物业公司认为他们是管着业主的,业主都得听他们的,只要他们做出的决定,业主就必须无条件执行。这也太过分了吧。如果锦华物业觉得亏本,就请自动撤出吧。我们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请政府帮帮我们这些小市民吧。因为我们一没权,二没钱,我们没办法了,才向你们求救。请快速解决吧。不要让我们再掏所谓的使用费了。我们从未拖延物业费。

因物业费问题,业主们投诉无门,就想去游行或堵省市政府的大门,不要再因为使用费的问题出现新的堵门情况。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5#
发表于 2013-11-28 16:42:41 |只看该作者
裕华文桂园真是坑爹哟,车位出租收到月200元。比物价局的收费标准为120—160元/辆.月多五分之一,现在租期到期的强制收回进行买卖。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地板
发表于 2013-9-4 08:43:51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关于裕华文桂苑地下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郑州市建成区内针对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及市场调节价。地下停车场车位产权不归开发企业所有的,其使用费收费标准为120—160元/辆.月。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扣除物业服务成本后按《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试试管理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执行。
二、地下停车场车位产权归开发企业所有的,根据《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裕华文桂苑小区的地下停车场车位产权归属,您可向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咨询。

三、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是把钱交给了开发建设单位。后期针对地下车位的通风、照明、卫生及管理是由物业公司承担的。而业主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并未包括地下车位的物业服务费用。因此,业主虽购买了地下车位,但还需向物业公司缴纳地下车位的服务费。

                                                               
                                                                              金水区物价局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板凳
发表于 2013-8-26 15:33:18 |只看该作者
每月收费40元,到底通过咱物价局审批了吗,自己购买车位,每月高达40元的收费,真是抢钱!!!!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8-26 09:43:57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的帖子已看到,我们将尽快给您回复。




                                                                                 郑州市金水区物价局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6 15:24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