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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政府工商部门严厉打击郑州润商科技有限公司恶意欺骗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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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25 19:54:3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处理中

管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工作时间

19487小时:36分钟

投诉举报对象:

公司名称:郑州润商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东 商城路北C座1单元5层49号

注册号:410*******3822企业法人:丁桂梅

所属行业:软件开发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管城分局城东工商所

开业日期:2011-4-02

核准日期:2012-8--17

经营期限止2021--3--23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注册代码软件开发(6510 )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郑州绿城支行账号:6228480718*******76户名:温伯海  

邮储银行郑州航院营业所  6210*******11309597 户名;温伯海

农业银行帐号6228480718*******76 户名 温伯海

工商银行帐号62220217*******2733 户名 温伯海

骗子的手机号(法定代表人的是13*******08):1585987604

固定电话:0371-56602819.。。0371-86533273

骗子QQ群:官方涨停个股体验群qq群号:312577794

骗子QQ:高明320711889  (在合肥市)另一号1259049883(群主);刘老师(指导老师)服QQ bfihykpvylaf@(1839709188)另一客服QQ2209541932

二、投诉举报请求:

1、请依法查处被举报人所在的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严厉查处非法荐股、非法经营行为。

2、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账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务。

3、请求责令郑州润商科技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受骗者,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次要的经济赔偿。

三、受骗经过:2013年6月初,我被人拉入了一个叫官方涨停体验群(qq:312577794)的所谓股票推荐群。群主(高明,qq320711889),大肆吹嘘他们公司(郑州润商科技有限公司)有可靠的私募内幕消息和公司重金打造的上涨潜力巨大的股票,且分析师实盘指导,买卖点提示操作,有专业的指导老师一对一地进行指导操作,保证总体回报率能达到22%以上,甚至翻倍,并不时上传所谓的客户股票交易截图、交割单截图以及汇款截图(后来才知道这些都是假的,是他们用软件做出来的)。并做了一个假网站:    群主每天上午9点半左右就会推荐多支股票,一旦股票大涨就吹嘘这是他们的内幕股票,缴费用户已提前布局,稳获收益,我开始不太相信,但观察了一段时间后发现的确推荐的股票都涨了(后来上当后我才在网上看到网友说其实这些就是集合竞价时涨幅较大的股票),想跟着他们操作,但毕竟价格不菲(至尊版18800元,大师版28800元),正在我怀疑的时候这时候群里一个所谓会员QQ154440494(雅琦)(当时不知道是他们的托儿)询问这家公司情况,这个会员一个劲鼓吹群主所言不虚,并表示自己去过那家公司实地考察,并己交款,每月收益稳定两万元左右,本人就信以为真。   于是在群主和托儿的不断引诱下,我于2013年716按照他们的指示转账(账户开户行:账号:中国农业银行郑州绿城支行6228480718*******76户名:温伯海)汇入18800元参加了他们的所谓内幕股票消息服务。汇款过去的当天我要求他们给股票,他们一会儿说老师在开会,一会儿大盘行情不好,找各种理由不给我股票。后来给的票不是买了就跌,就是提示先止损,当时我就意识到可能受骗了。一周后我就发现群主已将我踢出了他们的股票交流群,说是由于部分用户泄密、为保障用户和公司双方隐私、防止机密外流,群中推荐股票太多,怕会影响我的操作将我踢出群,让我跟指导老师单独交流,高明本人也失踪了,一个月这间通过短信平台10*******486495139提示三只股,总收益不到1%,找他们答复永远是行情不好,看长期。要么是爱搭不理。

不管以时间还是以票数来衡量,都应该退款。更何况他们根本就没有给我提供软件+服务,也属于恶意欺骗消费者行为。另外超营业经营范围,非法推荐股票,购买软件也不提供发票,公司入账没有使用对公账户,涉嫌非法经营。

真诚地恳请河南省郑州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严厉查处郑州润商科技有限公司凭借虚假宣传提供个非法荐股服务,恶意欺骗股民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此类公司,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责令郑州润商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赔偿。

您的一次帮忙可能会避免更多的股民上当受骗,期待您的回音。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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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26 08:53:4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举报的郑州润商科技有限公司 (代码: 57245595-9企业法人:丁桂梅)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东,商城路北1单元5层49号。涉嫌非法广告欺诈、偷税漏税、非法提供股票等触犯国家法律行为。接到您的举报后,我所指派了两名执法人员多次前去调查,这个公司已经搬到C座1单元8层。该公司近一时期一直大门上锁没有人上班(拍照取证)。依据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第七条“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利用“荐股软件”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的规定,配合地方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公司和个人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利用“荐股软件”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主管单位应该是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如果您认为该公司涉嫌诈骗等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属于我们管辖的一般行政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法行政。有疑问可与城东路工商所联系,联系电话:66208370。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城东路工商所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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