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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示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收费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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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26 09:08:3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3-8-30 11:18

市物价局领导:       您好!我是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的一名专业技术人员,8月23日上午在沙口路上的军供站宾馆六楼参加城市管理局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场收取培训费现金800元,并开具的有郑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缴款通知书,项目编码39261401,项目名称为短期培训。我申请市物价局公示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收费标准。并投诉城市管理局以培训名义涉嫌乱收费。
      我在网上查询到陕西省物价局发布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12]92号,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可按网络学习最高不超过4元/人课时、集中面授最高不超过5元/人课时收取培训费(含考试费和证书费)。培训中使用的书籍按发行价格代售。
    《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12]823号,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按公需科目每人每课时3元、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每人每课时4元的标准收取培训费,收费总课时不超过72课时。教材资料费按实收取。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物价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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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8-30 10:23: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立即展开调查,关于您反映额情况,现回复如下:
    为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培训中心原定在培训基地进行封闭式培训。培训收费也是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进行收费,即收取各项培训费用和食宿费用。后因客观原因没有进行封闭式培训,而食宿费用又没有及时退还。我们接到投诉后,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和收费标准,对培训中心提出了严肃批评,并责成培训中心于8月28日退还了多收费用。今后我们一定加强对培训收费的督导、检查,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收费,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并对我们工作上的疏漏表示深深的歉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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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26 09:14:27 |只看该作者
已收到尽快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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