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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莱依家纺知法犯法,屡教不改,请依法严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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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30 10:48:1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淮河路街道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13-10-15 16:44

    勤劳街陇海路口西南角的艾莱依家纺使用音响扰民问题,以前经过贵办治理他们已经很长时间不扰民了。但最近几天艾莱依又开始使用音响扰民,门口的音箱不停的播放广告、音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贵办以前对艾莱依家纺进行过多次教育治理,艾莱依家纺知法犯法,屡教不改,请依法严惩。

  请注意:国法中规定的是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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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8-30 15:50:3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已将您反映的情况通知相关社区和职能部门。详细结果稍后回复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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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31 10:10:2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接到投诉后,我街道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社区和职能部门专员到艾莱依家纺排查处理。工作人员告知店主“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及其店涉及相关条款,并详细解释处罚条例。禁止该店在营业时段内播放音乐或宣传广告,严禁打扰居民休息。该店负责人表示同意,将停止播放,避免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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