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出台的再好的政策,只要下边的官爷想偷懒不作为,或者照顾关系,都有办法给化解掉的,以福元路燕凤小区10.11号楼为例:
该两座楼房的一层是在2010年8月,不顾楼上业主的反对,强行把楼体南墙打掉住改商的,从那时起,守法业主的投诉就没有停顿过。
住改商前,其每套120平方米的住房月租金不过2000元,住改商后每套住房按照商铺出租月租金高达1.2万元。且12户房东应该缴纳的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财产所得税至今一分钱也不缴纳,大发不义之财。
对于守法业主的投诉,有住改商的房东公开在院内说:你们告也没用,政府部门你们有人,你们花的起钱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