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893|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黑心老板 大肆坑害消费者谁来管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8-31 06:42:1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日前 ,笔者在位于燕庄新区(英协路原大董对面)一家门头显示烙馍村小馆就餐,仅叫了6个菜(三荤三素)黑心老板竟收费300多元。离奇的是半只普通的盐水鸭就收费48元,该店老板辩称市场买来一只鸭要70多元,真是天大的笑话!当我们索取发票时却发现,该饭店营业执照显示是“郑州市金水区连记小馆子”。如此明目张胆的坑害消费者,希望贵局给予严厉处理,给消费者营造一个合理的消费环境。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9-2 10:47:04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制导价和政府定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或服务实行目录管理。
      对照《河南省定价目录》,餐饮服务价格不在《河南省定价目录》里,不属于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目前,价格部门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的监管手段只是要求经营者明码标价事前告知。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0 21:39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