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您通过“心通桥”反映的城管局培训中心收费问题,我局派检查人员到该单位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该单位于2013年7月16日下发了《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郑城管〔2013〕290号),对郑州市城市管理系统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培训从7月30日开始,分三期进行,每期培训时间为7天,共384人。每期公需课为2天,每天11个课时,每课时每人收取费用为3元;专业课为5天,每天11个课时,每课时每人收取费用为4元,每期最后一天下午4个课时为考试时间。课时费:公需课22课时,收费66元/人/期;专业课55课时,收费220元/人/期;报名费10元/人,证书费5元/人;书本费120元/人,资料费30元/人,合计451元/人,实收450元/人。
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印发《河南省社会自愿性培训办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2304号)要求和我局2013年4月15日给该单位颁发的《收费许可证》规定,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规定和收费标准为: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7天,每天不少于6课时,理论课3元/课时,技能课4元/课时。报名费10元,证书费5元/人,教材资料费据实收取。根据该单位的课时安排、收费明细显示,每期最后一天下午为考试时间,考试结束后培训结束,最后一天为8个课时,该单位实际按照11个专业课时收取费用,每课时4元,每人多收专业课时费12元。
该单位在培训前向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收取了800元,后因培训地点改变和参训人员反映到城市管理局后,退还了350元/人。截止到9月12日仍有少部分人员正在联系退费中。我局已责令该单位尽快积极、主动联系交费人,将多收的12元/人的课时费和尚未退还的350元费用公告退还给交费人。网友可凭收费票据或相关交费证明材料到该培训中心办理退费手续。如还存在其他价格违法问题,请持相关价格违法证据到我局价格举报中心进行举报,我局将继续依法查处。
感谢网友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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