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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煤集团民营股东股份转让缘何陷泥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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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1:02:4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中华工商时报 :郑煤集团民营股东股份转让缘何陷泥淖
   
    民营企业家为了求得安全和保护,委身地方政府或大型国企,叫做戴红帽子。红帽子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常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但各方的出发点大多是维护自己的利益。记者近日在河南采访时,却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国有控股的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公司(下称郑煤集团)所属晋荣煤矿,被郑州市二七区政府下令关闭,民营股东发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控股方的郑煤集团竟然不见踪影,不但在一、二审诉讼中不见踪影,在关闭晋荣煤矿的过程中,郑煤集团甚至起到了推手的作用。
  这是为什么?
  
    一分不出控股煤矿2005年,晋荣煤矿诞生
  晋荣煤矿的前身是郑州梨园河煤矿二矿,年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2005年与郑煤集团进行资源整合组建新公司,其中郑煤集团占51%的股份,徐万年、徐长荣、李娜等占49%的股份,新公司整合后需要技术改造为年产30万吨的煤矿。
  研究双方组建新公司的文件就会发现两个重要的特点。
  其一,郑煤集团一分钱不出,就控股了煤矿。在合作协议中,郑煤集团公司以技术、管理等无形资产入股,没有实际资金。
  其二,不但组建新公司时一分钱不出,之后的技术改造,以及其他一切费用,郑煤集团也在合同中约定,不用出钱。在合作之前,晋荣煤矿年产能力为9万吨,双方协议要将生产能力提高到30万吨,这里面就牵扯到庞大的技术改造资金。但是,双方的合同白纸黑字写明,这些钱,包括其他的费用,郑煤集团都不用出,都由其他3位民营股东负责。
  郑煤集团要做的,就是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管理。根据协议,安全管理是郑煤集团股份的一部分。

  突然变脸所为何因
  2009年4月,经过近4年的技术改造,晋荣煤矿初步具备了生产条件。控股的郑煤集团正式发文,批准晋荣煤矿进行矿井联合试运转。
  但是,仅仅5个月之后,2009年9月,郑煤集团突然给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发文,表示晋荣煤矿不服监管,非法生产,提请将该煤矿的安全监管权限移交地方管理。
  这个转折看起来很突然,一方面根据协议,安全监管是郑煤集团作为股份投入晋荣煤矿的,怎么能说移交就移交,另一方面,郑煤集团4月份批准晋荣煤矿试运转,9月就说其非法生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也许,其他几个股东的股份转让导致的冲突,是原因之一。

  股东转让酿成冲突
  晋荣煤矿技术改造的过程中,几个民营股东,因为股份转让发生重大纠纷并酿成了刑事案件。
  2007年1月,徐万年、李娜、徐长荣等人与闫济道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煤矿股份为6000万元,闫济道出资1800万元购买徐长荣所有的30%的股权。付款办法规定,待全部1800万元付清后,股权才发生转让。
  之后不久,闫济道与徐万年一方发生激烈冲突。
  徐万年一方称,闫济道只支付766万余元,没有付清1800万。徐万年一方将煤矿交给了闫济道委派的人员管理后,煤矿技改工作全面停顿,徐万年一方只好借钱继续技改。
  而闫济道则称,在与徐万年一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梨园河煤矿已与郑煤集团整合成了晋荣煤矿,郑煤集团占51%的股权,自己却不知道,被蒙在鼓中,发现受骗上当后,向徐万年等人追要投资款,徐万年等人拒不归还。
  在郑煤集团批准晋荣煤矿试运转之后一个月,2009年5月,闫济道与徐万年的矿权争夺进入白热化阶段,徐万年一方多人被打伤。
  2009年7月,闫济道等人被郑州公安局二七分局刑事拘留,9月,闫济道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审时,闫济道被取保候审,后来,此案被发回重审,目前尚未结案。
  郑煤集团正是在其他股东因股份转让问题大打出手之际,将自己的安全管理权拱手让出。
  让人奇怪的是,作为控股股东,郑煤集团在给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报告中,对股权转让、股东与他人发生冲突等不置一词。

  复核查各有结论
  在闫济道和徐万年的冲突发生后,双方的争夺没有结束,闫济道一方反复举报,徐万年一方不断接受各种安全检查,但不同的上级部门,得出的结论不尽相同。
  2009年12月,河南省安委会办公室联合省安监局、煤监局、工信厅、发改委、国资委、国土资源厅、公安厅共8个部门对晋荣煤矿进行调查,并形成报告。报告认定晋荣煤矿为技术改造矿井,并提出了4条整改建议。
  2010年9月,由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牵头,省检察院、公安厅、煤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晋荣煤矿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该报告有秘级。据悉,报告认为晋荣煤矿非法生产,并建议关闭晋荣煤矿。
  在庭审过程中,徐万年在庭上表示,由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未来过晋荣煤矿上,未找过他了解情况,也不知道他们的密级报告怎么形成的,怎么就作为证据在一审法庭上出示了。
  素有律坛怪侠之称的杨金柱是徐万年一方的二审代理人。二审开庭后,他开始在其博客中对该案进行系列点评,其中的重点就是河南相关方面的调查报告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因为根据法规,只有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才会定性为秘密。

  控股国企垫付资金
  尽管郑煤集团将安全管理移交,但涉及关闭煤矿这样的事情,因为牵扯到后续问题的安排,需要资金,这方面,有关方面并没有忘记郑煤集团的控股身份。
  2011年2月2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要求二七区政府立即启动晋荣煤矿关闭工作,2月27日前完成现场关闭,并要求郑煤集团先行支付500万元给二七区政府,用于煤矿关闭后引发的债务、职工工资、水、电等问题的解决。
  2011年2月22日,郑州二七区煤矿安全监管办公室对晋荣煤矿立案,随后进行调查取证。
  2011年5月31日,郑州二七区政府发布决定书,决定关闭晋荣煤矿。
  2011年6月14日,晋荣煤矿股东之一徐万年提起诉讼,11月败诉,徐万年随即上诉。
  截至发稿,记者尚不知道郑煤集团是否已按郑州市长办公会的要求,给二七区政府支付500万资金。
  
   民营股东仍在坚持
  二审庭审结束后,杨金柱对郑州中院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充满信心。他告诉记者,本案一审时,只有徐万年一人在法庭上和郑州二七区政府对垒,晋荣煤矿其他三家股东,包括郑煤集团没有参加,另一个股东李娜当庭要求参加诉讼,也被驳回,这明显损害了包括郑煤集团在内的当事人的权益。杨金柱在自己的博客上与网友打赌,如果二审判决不发回重审,他就输每位网友一元钱,并从此终身不到河南办案。
  网络上徐万年等人与闫济道等人的隔空交战也在持续,双方都互指对方有“保护伞”“关系网”。
  最新的消息,徐万年一方仍继续矿井的通风、排水工作,每日耗费成本约两万元。徐万年说,如果通风、排水停止了,一旦水淹了矿井,损失将达几千万。
  郑煤集团方面,暂无消息。

    news/1354,2012*******349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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