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326|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郑州鸿牛星科技有限公司骗子QQ号详情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9-5 13:33:5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处理中

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工作时间

19511小时:10分钟

这是销售员张老师和分析师梁老师的QQ资料,各位股民请小心啊!不要再给这些骗子有骗钱的机会。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11#
发表于 2013-9-5 16:19:5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郑州鸿牛星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我分局将进行调查,调查处理情况会及时予以回复。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鸿牛星受害者  在2013-9-5 22:05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处理状态: 处理中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10#
发表于 2013-10-31 16:43:56 |只看该作者
金水分局 发表于 2013-10-31 16: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0号 “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 ...

证监会说的是期货市场,和非法经营有关系吗?工商局不办事到处在找借口推卸责任,就知道收好处拿红包。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9#
发表于 2013-10-31 16:29:4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0号 “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 (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八条、“投资者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询问相关机构或者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也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进行查询核实,防止上当受骗。发现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之规定,建议你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关于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现职能已交由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分局网络市场监管第一工商所、网络市场监管第二工商所。请您及时向他们反映您的有关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金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8#
发表于 2013-10-30 11:37:44 |只看该作者
骗子QQ群:4141530290(目前该号不存在)
      骗子QQ:云墨-助理:1519941072,李老师:1956598251,华欧06:750579768,
      QQ 托,乔:746180475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7#
发表于 2013-10-29 14:41:1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郑州鸿牛星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我分局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依照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我局自2013年9月多次安排执法人员对网友提供的该公司办公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东风路交叉口金成国际进行实地核查,经查:金城国际现有临街商务楼4个和院内的十余幢住宅楼(大部分处于出租给公司的状态),在金城国际内注册的公司和住户有上千家,由于没有详细的地址,现查不到该公司在金成国际的办公地点。2013年10月22日对郑州市鸿牛星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进行实地核查,原注册地址为金水区沙口路1号,现查沙口路1号为汉飞金沙国际小区,经与社区人员联系本地址未查到该企业。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0号 “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 (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八条、“投资者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询问相关机构或者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也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进行查询核实,防止上当受骗。发现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之规定,建议你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如果您认为此类公司涉嫌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你反映(举报)该公司涉嫌诈骗,偷税漏税,涉嫌非法经营罪以及封存银行账户等(不涉及工商职责的内容)情况,已超出工商职权,建议你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并咨询当地律师,寻找合理有效渠道进行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尽快挽回自己的损失。举报内容如不涉及工商职责的提问将不予答复,请你谅解。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工商机关对公司登记注册,实行的是书式审查原则,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符合登记许可的规定,实质审查即现场查看公司经营住址不是公司登记注册的必要程序。另外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被举报公司申请的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住址不一致,应由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建议你查实该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我局将对该公司涉嫌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在此,告诫广大网友:请不要随意相信QQ、飞信、微信、微博等交友平台及网站涉及“荐股软件”的信息,谨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再次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6#
发表于 2013-9-5 18:09:31 |只看该作者
真乱、、、、、、、、:@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5#
发表于 2013-9-5 14:31:17 |只看该作者
缉拿骗子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地板
发表于 2013-9-5 14:14:36 |只看该作者
把骗子都抓起来!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板凳
发表于 2013-9-5 14:13:55 |只看该作者
工商局领导们,你们拿着老百姓的纳税钱,要作为起来,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啊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沙发
发表于 2013-9-5 14:12:52 |只看该作者
把这些骗子全部抓起来!!!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8 20:5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