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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无法报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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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9-5 18:56:5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3-9-25 09:25

本人于5月底申报郑州城镇个体医保,从6月启缴纳费用,7月底我查出有子宫积膜异位,医生说问题不大是个小手术,啥时做都行。我给医保办打电话咨询,说可以先住院再报销。730日左右(具体日期有点记不清了)我爱人替我咨询8月份住院是否能报销(因医保卡尚未下来),在二楼审核科第三个窗口工作人员电脑查询后,告诉说从71日启享受医保待遇,可以先住院、出院后再报销,并给了一份报销所需材料清单.8月初我再次去医保中心看医保卡是否办出,仍然没有。我再次咨询是否可以报销,工作人员仍回复可以。我于88日住进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做子宫积膜异位手术,13日出院。花费3272.69元。

我于95日去报销,工作人员却说我住院期间,医保卡未交费三个月无法报销。

因为我病情并不紧急,随时可以做,我听信了工作人员的解释,提前住院却无法报销,我觉得很气愤,希望领导能够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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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8#
发表于 2013-9-6 09:04: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13278395  在2013-9-6 11:33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你们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说谁给你说能报销的找谁去,我想问你们不是代表政府吗?你们就这样为人民服务的。你们可以查记录,查录像。踢给我们老百姓算什么。老百姓容易吗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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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7#
发表于 2013-9-23 16:16:4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依据我市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答复如下:1.郑州市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主要是《郑州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02〕23号)及《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0〕21号)等文件。针对个体劳动者医疗保险待遇期,郑人社医疗〔2010〕21号文件第三条明确规定:个体劳动者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入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须按5.6%的比例连续缴费满3个月才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经查询核实,您于2013年5月到我局医保中心办理个体医保参保手续,自2013年6月起开始缴费,依据上述个体医保政策,可于2013年9月1日起享受个体劳动者医疗保险待遇,即2013年9月1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报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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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9-12 16:58:19 |只看该作者
联系方式你们信访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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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5#
发表于 2013-9-11 10:41:3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因您的情况不清楚,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尽快解决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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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9-6 12:11:39 |只看该作者
人为一口气,佛为一炷香,你们做了错事不道欠,反而让我们求着你们解决。目前为止所接触工作人员没有一个人说句对不起,都只说不关我事,然后说一番大道理如杀人了,咋样咋样一些无关的话,要么就是如果我能解决,看你可怜给你报了但是不行。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做为政府报销规定,你们不公开,我们到处咨询,问你们工作人员明确回复,但我们还是错了,错在相信你们----国家的公务人员,工作人员都不了解。胡乱解释。出了问题,贴出一张公文完事,犯错要有犯错的态度。理直气壮,毫无歉意。给我们到处推诿,让我们爱找谁找谁。我想问你们代表什么,工资是谁发的。
如果就这种态度,我会投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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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9-6 11:38:31 |只看该作者
政府机关平时不学习业务,出了事只知道踢皮球。没人管,你们代表政府,我们因为信任你们才导致现在情况。你们就知道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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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9-6 09:21:5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根据《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0〕21号)文件规定:个体劳动者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入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须按5.6%的比例连续缴费满三个月才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若有其他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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