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举报的“郑州鑫勤商贸有限公司在网上做出承诺:基时软件不做任何“招收会员、承诺收益、指导操作、利润分成”等方式进行非法的理财服务”一事,我局调查落实情况如下:
一、郑州鑫勤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号410*******46875, 法定代表人: 李宪文, 注册资本:10万元, 住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44号5层06号,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计算机配件、日用百货。(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成立日期2013年3月4日 ,期限止2018年3月3日。
二、依照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前期于2013年9月3日对该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44号“信息大厦”进行检查,到达该写字楼5层06号,大门紧锁,未见房间内有人。2013年9月6日,我局再次安排执法人员会同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到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44号5层06号”进行检查,该场所仍未开门,走访物业、周边商户均称5层04号现无人办公,我局执法人员拨打该公司登记时所留联系电话,对方称不是“郑州鑫勤商贸有限公司”的人,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现无法与公司联系。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0号 “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 (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八条、“投资者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询问相关机构或者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也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进行查询核实,防止上当受骗。发现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之规定,建议你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如果您认为此类公司涉嫌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局将对该公司涉嫌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进行处理。
在此,告诫广大网友:请不要随意相信QQ、飞信、微信、微博等交友平台及网站涉及“荐股软件”的信息,谨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再次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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