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荣项目被拆迁人任向茹反映问题的
情 况 答 复
2013年8月28日以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乾元街居民任向茹通过郑州社区直通车网站多次发帖,反映天荣项目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予以答复:
一、天荣项目简介
天荣服装城升级改造项目(简称天荣项目)位于乔家门路以东、东三马路以北、市三院以西、菜市街以南,占地71亩,涉及住宅334户、非住宅318户。该项目于2010年5月28日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非住宅(商铺)拆迁工作于2012年11月结束;住宅房屋还剩余18户未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基本情况
任向茹、其父任某某(已过世)均为天荣项目南乾元街78号住宅房屋被拆迁人,任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务始终由任向茹负责出面协商。经核实,登记为任向茹的房产为1套,建筑面积25.18平方米;登记为其父任某某的房产为2套,建筑面积分别为20.36平方米和10.97平方米。任家房屋补偿安置诉求是在紫光花园现房安置区(陇海南里15号)分别安置4套住宅房屋,其中建筑面积126平方米和88平方米的住宅房屋各2套,且不缴纳超面积款近90余万元。
以上利益诉求既背离了任家现有房产的市场价值,又超越了拆迁政策、法规和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任家及南乾元街剩余住宅房屋的拆迁工作即将进入司法强制搬迁阶段。市征收办行政裁决已于今年4月下达;市政府法制办已下达当事人不服行政裁决的行政复议结果。当前,主要工作是分期分批履行司法强制搬迁前的书面催告程序。
三、答复意见
任向茹反映问题可归纳为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拆迁程序、措施合法性等3类问题。
(一)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问题
天荣项目拆迁工作涉及住宅和非住宅房屋两个类别,由于被拆迁房屋权属性质的差别,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必然差别较大。当事人发帖文中以自身杜撰的目前被拆迁的非住宅(商铺)价格与项目启动时房地产市场评估机构依法出具的住宅价格相提并论,缺乏常识,于法于理是不明智的。
(二)推进拆迁程序问题
当事人发帖文中要求查证项目拆迁政府文件等内容。事实上,这些内容项目指挥部早在2010年中旬就在现场进行了公示;天荣项目拆迁工作每个环节均在市拆迁办(现更名为市征收办)监督下进行,公正公开,依法推进,有据为证,欢迎当事人随时到项目指挥部查证。此外,天荣项目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前取得的《房屋拆迁许可证》,依法沿用原《拆迁条例》规定,但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裁决规定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政府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违法拆迁问题
天荣项目拆迁工作启动3年多来,自始至终依法推进,程序合规,措施得当。当事人发帖文中反映的种种事例,项目指挥部曾经多次通过信访、媒体调查等形式答复过,这里不再重复。
我们理解被拆迁人捍卫自身权益的决心、信心及由此采取的种种方法措施,但是极端个人倾向的权益诉求不仅无助于权益的实现,只会延缓拆迁进程,拖高拆迁成本,造成项目建设无法展开、300多户选择原地安置的被拆迁人无法按期回迁安置,进而有损于自身正当权益的合理实现。我们深知拆迁工作是在法律政策框架内,全力寻求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与被拆迁人民生改善之间的最大公约数,我们必将坚持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刚性,我们呼吁被拆迁人能够合法维权,理性维权,尊重事实,尊重法律,认清形势,丢掉幻想,尽快回归理性协商轨道。
天荣服装城升级改造项目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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