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玉香,2007年我和家人东挪西借以64万元买了一处房产。(原土地为市供销社的)在我办理手续过程中,巩义市北山口镇供销社主任刘会峰和巩义市档案局干部赵公召合谋,将赵公召1997年买房合同中的1.15亩改为1.75亩。巩义市法院刘晓红、李延娜违法办案一事二立粗暴使用简易程序,下达民事调解书,使我的房子顷刻间变为空中楼阁,为此我上百次奔走于郑州中院和巩义法院之间,数十次往返北京,历经10场官司,花费40多万元,至今无人过问。 糊涂法官刘晓红2001年时任巩义市法院民事庭审判长,已调解了赵公召与北山口供销社的土地纠纷,事情的来龙去脉清清楚楚,却装糊涂,助纣为虐。法律成了刘晓红、李延娜玩弄于股掌的橡皮泥,法院成了违法者的“帮凶”!这到底是现实的可悲还是对法律的嘲弄? 更可怕的是带着这样的政绩,刘晓红有审判长升为审监厅厅长,李延娜被评为十佳法官。 这样践踏法律,侵害百姓利益的法官,难道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刘玉香 电话:13*******19 身份证号:410*******1106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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