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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未婚, 申请宅基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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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9-24 00:23: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王建, 新郑市龙湖镇王许村村民,07年郑州大学毕业,户口一直在家,现今弟弟已经结婚生子和父母一起。 我自己一个户口,28岁了,至今还没有自己的宅基地,计划明年结婚,但是现在宅基地的事情一直困扰着我
本人已经向村委会 提交批准了 宅基地申请,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用地: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村大队暂无空用地,
根据

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第四十七条 是否可以申请耕地转宅基地,具体流程还请给予指示,

希望各个管理部分给予支持,帮助

谢谢

新郑市龙湖镇王许村村民 王建

联系方式 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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