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在海马公园1号楼买了一套房子,他于2012年8月31日交房,10月开始装修,11月9日,在装修过程中发现房顶裂缝严重,而且是每个房间都有裂缝,最长的裂缝贯穿整个房顶,相当严重。
当时就联系物业,物业又联系了开发商,开发商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后,一天之后有两个自称施工方让他们过来维修的,一个人拿着梯子,另一人拎着一桶白乳胶,准备给他维修,他看这个情况之后,就问”这让的修补方能修好吗?维修人员说我们只是接到通知让这样维修,这样的维修方法“治标不治本”,他很生气的给物业打电话说明了情况,物业公司再次找到施工方,第二天打过来电话说“施工方说是楼上装修造成的”,物业公司联系上了楼上的业主,
2012年10月11日,在他的催促之下物业公司说“施工方看过现场了是楼上装修造成的,12日然后联系楼上业主、装修公司、施工方见面,施工方因工作繁忙到不了现场,13日上午9点左右,施工方终于派人过来了,在双方的探讨下,楼上装修公司说‘简单的做一下地暖能把楼下的顶部造成裂缝说明是工程质量有问题,经过双方的辩论施工方说到,我们领导没有来这个问题只有等他来了之后才能做主。
2012年10月14日施工方再次派来一位自称能解决这个问题的领导,经过两者勘探了现场,两者相互推卸责任,而且两者都不负责此次事情给我造成的损失,他住在这样的房子里怎么能安心。 为此,他已经按照政府的管理条例权限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并希望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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