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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检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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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0-23 20:26:4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处理中

郑东新区

工作时间

19287小时:47分钟

您好: 根据《条理》规定,农村户口,一胎为女孩子,夫妻年满28岁以后可以生二胎,现在夫妻都超过28岁,那么一胎和二胎之间的时间是否需要去孕检上环?如果不需要,我们需要办理什么相关手续,如果需要,为什么?麻烦相关部门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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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0-25 15:42:52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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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1-1 17:30:27 |只看该作者
郑东新区 发表于 2013-11-1 11: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好,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 ...

提倡的意思就是不用强制执行了对吧?那么请问不进行官方规定的生殖检查为什么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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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1-1 11:21:17 |只看该作者
  您好,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放置宫内节育器是相对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避孕方法,同时女方应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要求生育的,夫妻双方应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
       感谢您对郑东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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