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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产假问题。(下派单位:经开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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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0-28 09:19: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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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处理时间

2013-11-11 09:48

教体局领导您好:
       请问经开区教师产假是多长时间?晚育又是多长时间?教体局是有具体规定还是校长一人说了算?有学校规定三个月,请问领导对新的“计生委文件标准都增加到98天了,晚育再增加30天,晚婚晚育休产假6个月”视而不见吗?;有的学校规定假期算在其中,请问领导,如果教师在7月2号生育孩子,10月2号就上班,假期2个月充当产假了?有的学校规定休产假老师没绩效工资不能晋级,请问这样做合理合法吗?希望经开区领导,多思多虑多关心,关切女职工本身身心健康的休产假问题,制定一个科学的人性化的合法的产假规定,而不是任校长一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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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1-7 17:27:14 |只看该作者
   针对网友反映的教师产假问题的回复:

       1、学校有公平合理的教职工考勤制度,对教师的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假期按照相关要求有明确的规定。自建校起,校内所有晚婚晚育女教工产假一直按照六个月假期标准执行。
       2、按照国务院《关于女工作人员生产假的通知》要求:产假期间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计算在产假时间内。学校充分考虑女教职工权益,所有教师产假期间都享有绩效工资。另外,产假期间教师如果符合晋级条件,只要本人提出申请,就可以参加职称评定。
      3、为了学校科学管理和长远发展而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学校校务会讨论研究并在全体教师中间公开的,绝非任何个人的决定。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201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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