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请问:一、豫人社【2013】18号文件中说:“(二)2013年8月31日前,各县(市、区)将人员聘用情况上报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各省辖市汇总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三)2013年9月1日至30日,各省辖市要组成督导组对所辖县(市、区)逐一督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经3个多月了,县有关职能部门对待我们“三支一扶”的就业安置出现推诿扯皮消极对待的情况已是家常便饭,想到在基层服务两年了,加上又有安置文件,我们还可以继续为基层、为人民服务。省市有关部门如此信誓旦旦,可是3个多月过去了,我们一直在做“中国梦”。
二、这两年来,我们自己解决食宿和交通问题,基层服务单位从来不管我们的生活问题,我们忍了。工作期间,大事小事都是我们三支一扶大学生冲锋陷阵,正式职工却闲着没事干!现在我们期满了,没有功劳业有苦劳吧,可是却被冷落和忽略了。我们受的苦和罪就白受了吗?我们是人社系统“生的孩子|”,有娘生,没娘管,处处不受待见。2011和2012届的情况都差不多,请领导关心一下吧。
三。请问市人社局到底对金水,中原,二七,管城等区不执行上级决定,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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