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康店镇庄头村小区是为2008年建设S314省道,庄头村拆迁群众安置小区,老百姓的安置房子建成后村委某某人和镇镇府某些人(镇政府主抓安置工作秦宝朝)相互勾结,不按规定按拆迁序号给老百姓分房,暗中收受好处,内外勾结,胡作非为,结果拆迁序号靠后的,有关系的,走后门的都事先把各自看中的房子抢占,反而政府官员(秦宝朝)却先占据一套条件好的房子,康店镇纪委也是说什么高度重视,调查的结果如何?什么从协议及房屋交款票据上看,此房屋实际所有人为康某敏。现无任何证据证明该房为镇公务人员秦保朝贪污占有,你们真正高度重视了么?真正深入了么?真相要真是如康店镇纪委调查的那样,老百姓会向上级反映么?有句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没有不漏风的墙。希望政府不要在官官相护了,好好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