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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生育保险?(下派单位:中牟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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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6 07:51:5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中牟县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3-11-11 10:14

所在单位已经交了3年生育保险,现在暂停交3个月了,如果今年生育为什么不能用?生育保险报销为什么不能用丈夫的?中牟医保政策不合规定。请看郑州人社局回答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1. 符合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男职工,无工作单位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男职工配偶生产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按照职工生育保险管理程序要求将相关材料交专管员,由专管员到医保中心生育科申请报销。审批后,由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医保卡到郑州市医保中心财务科领取。2. 男职工配偶无需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3.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 (一)产前检查:400元/例;(二)正常分娩:三类定点医疗机构11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例;(三)异常分娩(难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14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300元/例;剖宫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25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150元/例;(四)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2500元/例,本条第三款规定的费用标准不再支付。实际医疗费低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据实支付,实际医疗费高于或等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按上述限额标准支付。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其标准为:顺产800元,剖宫产1500元。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和生育定额补助不能同时享受。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服务电话12333。请问:为什么中牟医保拒绝支付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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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1-6 10:51:4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根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牟政办【2007】24号文件,按照第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及第十五条的规定参保单位履行了缴费义务,该单位女职工享受女工生育保险待遇。
文件相关内容如下见附件:
根据您的叙述分3种情况:
1.在生育后单位停止缴费,可以正常享受女工生育保险待遇;
2.生育发生在单位停止缴费后,单位补缴生育保险后也可以正常享受女工生育保险待遇;
3. 生育发生在单位停止缴费后的,单位不再为该职工(解除合同或人员调出)缴费的,将不得享受女工生育保险待遇。
该文件中第一条明确指出是“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要”,没有给出女职工可以使用参保男职工(丈夫)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依据。
如有不太清楚的,请拨打医保咨询电话:62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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