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收到网民留言后,巩义市卫生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王浩宁,男,23岁,巩义市鲁庄镇后林村人。2013年8月21日15时15分打120电话,中医院派车将患者接回医院。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给予输液治疗, 18时20分左右液体输完,观察20分钟后离院。当日晚9时家属发现病人昏迷,立即送到巩义市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患者死亡后家属对死亡原因有异议。经积极协调,家属同意将患者送至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体解剖鉴定。2013年10月22日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书,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王浩宁的死因系药物过敏引起喉头水肿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可能性大。
医患纠纷发生后,巩义市卫生局立即成立纠纷调解工作小组,一是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二是积极协助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三是积极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继续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和纠纷的善后处理工作,尽早化解医患矛盾,让逝者安息,让家属慰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