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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二次鉴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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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11 21:03:2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2013年元月8日,我爱人贺应利因移除空调与本村袁小栓发生纠纷。袁小栓不慎从平房跌下,造成颈椎骨折。遂就医于巩义市阳光医院,后转入巩义市人民医院十楼骨科就诊。

事发后,袁小栓家属为了索取巨额赔偿。在巩义市人民医院十楼骨科开出虚假病历(脊髓空洞症)。随后,袁家依仗其在巩义市公安局担任主要领导的魏某的特殊关系,(袁小栓系魏某的姑父),并以此为依据先后在巩义市公安局做了两次伤情鉴定。第一次是2013年元月29号,作的是轻伤;第二次是4月底(贺应利被行政拘留期间),做的鉴定意见是重伤。这两次鉴定是巩义市检察院批捕科的魏丽娜亲口告诉我们的,当时批捕科的常晓红也在场。可是,奇怪的是,巩义市公安局转给法院的鉴定意见却只有元月29日一次重伤鉴定。

因为对袁的伤情鉴定意见表示怀疑,我们多次向案件主办人王绍祥(西村派出所指导员)提出重新鉴定,可王绍祥一直不予答复。直到8月份,在家属的多次上访和检察院的干预下,王绍祥才同意到郑州三院华美司法鉴定中心做重新鉴定。2013814号,在王绍祥的指使下,袁小栓坐着轮椅,装作瘫痪的样子,到郑州三院重新做了检查。但是,在王绍祥的干预下,华美司法鉴定中心一直没有给出结果。我们为此支出了1600元的检查费和车费。如今,袁小栓则凭借市医院不法医生开出的病历,赖在医院拒不出院,逃避鉴定,以达到对我丈夫长期羁押的目的。

为了还原事实真相,维护法律尊严,还我丈夫清白,我再次恳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关注,呼吁广大网友对此事进行监督。

一、望检察机关对王绍祥和魏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调查和处理。难道公安局是为他们家开的?司法鉴定意见作为法律文书,难道如同儿戏?他们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二、恳求巩义市卫生主管部门对市医院袁小栓的主治医生调查处理。作为白衣天使,治病救人,诚然可敬;但是,像这种害群之马的助纣为虐的行为,有损医德医风,委实可耻!

三、现将袁小栓在5月份在市医院就已经正常行走的视频公布于众。望广大网友仔细甄别,声讨作假者!

视频一,2013年5月25号袁小栓行走视频

v_show/id_XNjMzNTAwNjQ4.html

视频二,2013年8月14号袁小栓坐上轮椅去鉴定

v_show/id_XNjMzNTA1ODc2.html

巩义市西村镇东村村魏会令

2013.11.11

联系电话: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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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6-25 08:52:31 |只看该作者
有问题,应该查一下,怎么会没人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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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11-12 09:23:52 |只看该作者
已看到,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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