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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生育保险政策的建议(下派单位:登封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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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14 11:23:1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14-2-13 09:39

生育保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五大基本社会保险之一,郑州市依据国家和河南省的政策要求先后出台了《郑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郑政〔2002〕22号,目前已废止)和《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郑政〔2010〕32号),登封市于2007年也出台了《登封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登政〔2007〕33号)。对比上述3个文件,我们发现登封市的33号文只是少了四个字,却起到了歪曲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的作用,偏离社会保险“广覆盖、保基本”的基本方针。

郑政〔2002〕22号第六条规定:机关及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每月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缴纳职工生养保险费,其他用人单位每月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职工生养保险费。

郑政〔2010〕32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国家机关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按月缴纳生育保险缴费。

登政〔2007〕33号第六条却是这样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每月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其他用人单位每月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

明显可以看出:登政〔2007〕33号是依托郑政〔2002〕22号文拟定的,但是却忽略了“财政全供”四个字,这样就造成了:一部分已企业化的所谓“事业单位”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其实仅能报销生育的部分医疗费,根本享受不到生育保险所包含的“生育津贴”政策。

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仅四个字的差别,登封市的“某些政策制定单位”正是通过这样的“文字游戏”,一方面貌似让部分的事业单位少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用,另一方面却规避了这些事业单位职工的正常权益。如果说以这样的“文字游戏”来解释和河南省郑州市的政策不一样,来体现“结合我市实际”,恐怕于理不通。

这样不合理不公平的政策在我市执行了已七年,而郑州市新的生育保险办法(郑政〔2010〕32号)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恳请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能完整执行省市生育保险政策,及时更正修订我市相关政策的缺陷,最大范围的保障参保职工的合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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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3-11-15 16:30:34 |只看该作者
已受理。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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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dfcaomin  在2013-11-18 16:29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具体不满意内容我有留言跟帖。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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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4-1-21 14:13:24 |只看该作者
我市的社会保险将实施“五险合一”,最迟2月底到位。以后的五项社会保险政策将由郑州市统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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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4-1-6 11:04:54 |只看该作者
dfsxfj 发表于 2014-1-6 10: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像不对主体,市政府的文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能改?

登封市将该问题下派到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决,所以,只能和社保局的同志讲道理了。我的看法:该文件是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市政府起草的,报市政府批准通过。
歪嘴和尚是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连带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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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4-1-6 10:12:13 |只看该作者
好像不对主体,市政府的文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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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3-12-22 13:13:10 |只看该作者
督促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能正视问题,直面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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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3-12-17 15:02:38 |只看该作者
督促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能正视问题,直面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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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3-12-11 09:19:59 |只看该作者
期待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能正视问题,直面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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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3-12-7 14:18:17 |只看该作者
sfsrlzyhshbzj 发表于 2013-12-7 08: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从你跟贴情况看,你根本没有认真阅读我局回复的内容,自己想当然的理解。有无“财政全供”只是生育保险有关 ...

贵局的这次回复直面问题,很好!内容说登封市的政策不但无可挑剔,而且是简化了办事程序,真的是这样吗?虽然你说的大义凛然,我还是对贵局的回复深表怀疑。

故意歪曲制定政策:玩“文字游戏”推卸社保基金责任。所说的推卸责任指的是:如果登封市的生育保险政策加上“财政全供”四个字,那么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按1%比例缴纳生育保险基金,其职工生育假期期间工资由社保基金按登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支付,社保基金的支出必然加大。去掉“财政全供”四个字,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按0.6%比例缴纳生育保险基金,生育期间待遇有原单位发放。绝大多数的“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都低于登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这些“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职工成年累月的缴纳生育保险基金,但是他们生育期间却得不到“社保基金”支付的工资性津贴。

请问:登封市的生育保险政策是不是规避了“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职工的合理权益?

     只管收生育保险基金,变相规避“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职工合理权益,有木有?

   只管收钱,推卸责任,有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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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3-12-7 08:48:30 |只看该作者
从你跟贴情况看,你根本没有认真阅读我局回复的内容,自己想当然的理解。有无“财政全供”只是生育保险有关待遇发放的渠道不一样,即郑州市的发放渠道是,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打到生育保险中心,再由中心向职工发放;而我市是各单位直接向财政部门申领。都是财政资金,我市只是简化了领取环节。从你反映情况看,你可能是自收自支单位职工,但我市的生育保险政策,也是全覆盖,并没有将自收自支人员排除在制度之外。还是那句话,如果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要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到我局进行投诉,我局一定会主持公道。感谢一直已来你对生育保险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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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3-12-6 16:23:36 |只看该作者
天雨 发表于 2013-12-2 09: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住房公积金为何郑州最高贷款额度和我们不一样;同样是郑州地区,我们的小孩能上郑州市区的小学嘛,不能,我 ...

我也承认登封市的政策可以和郑州不完全相同。就像他们解释的:处于不同的统筹地区,因为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缴费比例和待遇也有所不同。这点登封市有自己的政策自主权。但是登封市的现行政策是改变享受政策的人群种类。“事业单位'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能是一个概念吗?我认为:改变享受政策人群种类的做法值得商榷。郑州市生育保险办法是地方法规,改变享受政策人群种类是对该法规的实质内容改变。这样的做法不对。
你可以咨询下法律专业人士。
这样的政策是歪嘴和尚念歪经,郑州所属6区6市1县,唯独登封市的生育保险政策如此。
是非对错的问题,不是选择谁开战的问题。你的理解失之偏颇。
虽然你没有仔细看我的帖子内容,但感谢你的关注,你的立场我已看到,也许你是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拖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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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3-12-6 15:07:50 |只看该作者
根据最新消息,我市很快就会成立社会保险局,到时候所有政策都会和郑州市的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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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3-12-2 09:47:06 |只看该作者
住房公积金为何郑州最高贷款额度和我们不一样;同样是郑州地区,我们的小孩能上郑州市区的小学嘛,不能,我们的工资的郑州市区和其它县市一样嘛,不一样,这就是地区差异,如果上级制定一个政策,下面完全照搬,那还要下级政府干什么,难道国家设个国防部、外交部,县里也设一个不成。其实楼主可以反映自身遇到的问题,而不是在政策上发难。不过也可以理解,毕竟反映问题可能会开罪用人单位,个人直接与自己的单位“开战”不如和“政策”开战更加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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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3-11-29 11:41:31 |只看该作者
昧着良心制定歪曲政策,面对网友质疑不正面回答,顾头不顾腚的回复让人体会到你们的冷漠和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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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3-11-27 08:44:07 |只看该作者
生育保险实行的是县级统筹,各统筹地区有权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如果你认为本人没有享受到相关待遇,请持相关材料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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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3-11-26 15:06:57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认为本人没有享受到相关待遇,请持相关材料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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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3-11-25 17:10:08 |只看该作者
你和他讲道理,他和你耍流氓;你和他耍流氓,他和你讲法制; 你和他讲法制,他和你讲政治;你和他讲政治,他和你讲国情; 你和他讲国情,他和你讲接轨; 你和他讲接轨,他和你讲文化; 你和他讲文化,他和你讲孔子; 你和他讲孔子,他和你讲老子;你和他讲老子,他给你装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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