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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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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25 21:38:0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口计生委

处理时间

2013-12-18 10:59

我能证明惠济区大河路办事处2013年6月19号征收的省会抚养费是6000圆,在同一年社会抚养费应该是同一个标准,我现在叫为啥要涨价?我现在应该交多少?请市人口计生委的领导给个明确的指导。

补充内容 (2013-11-25 21:43):
我是贫苦农民,挣钱不容易,我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请政府也不要拿政策来随便欺压百姓

补充内容 (2013-11-25 21:45):
2013年6月19号征收的是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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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1-26 10:26:06 |只看该作者
您好,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征收男女双方的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六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违法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如您仍有疑问,请咨询惠济区人口计生委63639130。感谢您对计生工作的支持!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xiaohemiao  在2013-11-26 14:46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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