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巩义市康店镇醴泉村村民,投诉康店镇醴泉村村支书(兼村长)张虎,在修建s314省道土地征收过程中,在没有落实拆迁补偿费用的情况下将我家面积410平方的房屋拆除。
事后找张虎,张虎说我家的房子只有270平方,声称“你家是单门独户,随便你上哪儿告去”。现在我一家几口没有房子可住,无奈只有租用同村村民的房子暂住,期间,我们还多次找到镇里的刘副镇长和张虎,他们又信口雌黄,说我家的产权证是假的。
此外,张虎在拆迁过程中,还采取降档、降级、压面积等方法村民进行补偿,以各种理由降低对村民的补偿,房屋内附属物比如壁纸、瓷砖都是减半补偿(可以参考巩义市补偿标准,具体补偿落实可以到村里调查)。
与张虎要好的人也多次来劝我,说张虎的一条船是巩义市抓城建的副市长孙现升,征地将来有一部分是要开发的,人家的后台硬,就别惹麻烦了。但我想哪怕张虎的亲戚真的是巩义抓城市建设的副市长,是不是更得保障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如果要开发是不是也得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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