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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求金水工商局严查鑫勤商贸有限公司归还骗取我9800(下派单位: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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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24 15:40:1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待处理

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等待时间

18684小时:49分钟



一、 投诉举报对象:
公司名字:河南郑州鑫勤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44号5层06号
公司的软件名:基时证券
公司网址employer/viewInfo/2679352.htm
工商注册号:410*******46875
法人代表:李宪文

   群主红阳QQ直接拉我加入QQ群,骗子QQ949763503群: 星空高级交流群,群主电话13*******19,住址是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44号5层06号,他们的基时客服qq2889596491
二、投诉举报请求:

    1、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所在的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被举报公司及有关人员涉嫌骗取巨大数额钱财。
    2、非法经营,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却推荐股票。涉嫌非法私募,扰乱证券市场。
    3、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4、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5、请求责令郑州鑫勤商贸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受骗者,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补偿。
三、受骗经过:
2013年8月份我被拉入一个股票群里,群主跟我说加入他们稳赚,群里的托也说了能赚钱,11月19日我就交了9800元的定金,加了一个老师,买的股票第二天就跌停,这个老师给我的票让我大亏钱,我找红阳群主联系她居然把我踢出群,收钱也没有正规发票,我多次要求开具正规发票,她一直回答没有正规发票。要求他们退款,群主红阳口气很硬的说绝不可能。群主红阳说她们公司是注册了的,结果我在《中国证卷业协会》上查,她们的公司根本就没有注册,也不具备推荐股票的资格。我知道被骗了。我在网上输入她们公司的网址才发现她们我看了他们的软件,是三无产品,说白了他们是披着合法的外衣非法经营,我只能向有关部门提出求助了,希望能还我的血汗钱!
真诚地恳请河南省证监局、郑州市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郑州鑫勤商贸有限公司有限凭借虚假宣传提供非法荐股服务,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责令郑州鑫勤商贸有限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补偿。    我上次是11月底发过一次贴,你们的回复是9月份去查过。希望你们这次不要出现怎么明显的错误哦!为我们老百姓办 点事情,我会万分感谢!
谢谢!
                              举报人:肖女士          QQ38658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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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2 10:56:54 |只看该作者
寻找金石股票骗子陈勇、刘主任以及收款人刘武行,有酬谢!2013年11月2日(本信息未发表取消声明前一直有效)
  一.被骗经过
  2011年3月17日,一个自称是“深圳金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冒用)业务员陈勇给我来电,自称他们是机构想寻找合作客户炒股分红。在他的几番劝说下,在管理资产方面爱好冒险的本人从少到多连续分几次汇款给一个叫刘武行的收款人,共计9万多元。8月中,他们电话手机都关机了。之后我委托深圳的朋友去“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红岭大厦18楼”看有没有这样的公司,朋友告诉我“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红岭大厦18楼”根本没有这样的公司。我确定自己被骗了。
  到现在,历经2年多,我仍没有放弃寻找这些股票骗子,找不到他们,我永远不会放弃!这些股票骗子,不仅骗了我的血汗钱,说不定现在也正在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我相信网络的力量,也相信有认识他们的正义人士给我提供信息。对提供有效线索者,本人愿拿出追回款的10%作为酬谢!为你的正义和帮助而酬谢!
  二.收款人刘武行信息(2010-2012年一直在广州,东莞,深圳活动,此后在郑州生活)
  刘武行,男,1986年生,河南襄城县山头店乡乔柿园村
  刘武行的群:33176700 山头店一中.单纯岁月
  刘武行的QQ1:网名:泡沫 1355910568(常用)
  刘武行的QQ2:网名:空白 147886329(拒绝任何人加好友)
  QQIP地址:222.137.145.91(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 联通AD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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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2-25 10:17:38 |只看该作者
请新被骗的朋友加我QQ124894625.我们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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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2-24 18:25:03 |只看该作者
姓名:陈女士  电话: 13*******82

本人在心通桥连续发了“举报郑州智立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骗我11.98万元”的举报帖,请求当地工商职能部门追究该违法公司法律责任,可是至今都无下文。我也打了大量的电话,还是无人问津,请问政府相关工商职能部门何时才能出面解决??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指的是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由公司登记主管机关依法查处;智立方软件公司擅自变更公司住所、擅自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法定查处权限在金水区工商分局;智立方公司是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的注册登记,因此金水工商分局就是骗子公司的登记主管和法定管辖部门。而他们批准注册的骗子公司,打着工商注册的幌子四处招摇撞骗,工商所却不闻不问,视而不见,我举报他们监管失职!对消费者投诉却敷衍塞责, 姑息养奸, 推诿不作为,包庇纵容骗子,若造成我的损失无法挽回,要求文化路工商所共同承担责任!

   希望郑州市工商局领导能为我主持公道,讨回我的血汗钱!!!赔偿我的损失!!!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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