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龙湖公园大地小区,区区5栋楼,700户,一个三级物业居然不按政府指导价胡乱收费。有没有天理,恳请政府出面解决。目前,郑州市物业费收取执行两种标准: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对于高层住宅来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小区,一级物业费用收取标准为1.1元/月/平方米,二级物业费用收取标准为0.87元/月/平方米,可以上浮20%。实行市场指导价的小区,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往往一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明确约定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收费标准。购房时对收费没有明确约定的小区,视为实行政府指导价,《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终止后,业主另行选聘物业公司的,物业收费标准由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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