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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泪举报郑州捷和科技有限公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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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3 14:54:1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处理中

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工作时间

18849小时:30分钟

举报郑州捷和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欺诈顾客、价格欺诈、偷税漏税、超范围经营、非法法经营、非法荐股、金融诈骗等 举报对象:

  公 司: 郑州捷和科技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8号39号1815室

  公司网址:

  注册号:410*******53800(1-)

  企业法人:范艳欣

  登记类型:

  登记机关:郑州工商局金水分局

  开业时间:2012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收款人:薛小芳

  开户行:农业银行郑州徐寨支行


  帐号:6228 4807 1825 4481 671


  骗子QQ群:177747262

  骗子QQ,2593708826 705155066 717240339 768831285

  公司电话:13*******40 18*******58

  目前所有人员联系不上,手机、电话停机,QQ不在线

  二、受骗经过: 本人与今年(2013年的9月份)被拉到一个叫淡然高级群的股票QQ群,被骗先后三次向他们交了共计58800元的服务费,加上他们所谓的分析老师指导买的股票共亏损20多万元。在天天亏钱,从没赚的情况下,我才醒悟到网上输“股票群受骗怎么办”打开连接和我一样的情况居然有很多哦!然后我才开始仔仔细细的研究,观察他们每天在群里宣传的资料和股票截图,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那全是假的!都是他们自己使用不同的或者另外的QQ做出来骗人上钩的。而且群里百分之90的都是他们的托,(自己人或者就是他们自己申请了很多QQ号来迷惑他人的)我就是被他们的几个托拉进去的!第一次交了19800给了两只股票(索芙特和福晶电子)涨了不让卖,说还要涨的这只是小涨后面会大涨的,持股!我信以为真就没卖结果跌得很惨全套牢!问老师他说行情不好没事的,过几天就会涨的。在这等待股票解套的时间内,群主天天在群里贴 类似这些东西来吸引你!
  今日用户建仓(000687恒天天鹅)将在明日早盘强力拉升,用户获利兑现!实力公开验证,成为用户,即可带你在收盘前介入,把握收益
  淡然<wpljrvudlbnm@> 15:13:04
  通知:部分用户在8月21号今日买入 【惠泉啤酒 600573】,周四早盘直线拉高出货,尽情欣赏我们的表演!勿追高!想把握赚钱就联系我!!!
  轻轻松松3W入账,会员获利之后介绍朋友合作,合作会员就是这样,在老师专业指导下,一对一提示买卖点! 难道获利不丰厚吗?
  会员按照飞信提示操作600359,三个交易日获利12%以上!
  分析部范老师带至尊版会员操作300047,会员稳赚2w多,一年服务费到手,这就是我们的价值所在,明日至尊版会员布局名额预定中,想跟上的朋友请找我报名.
  群主-淡然
  还有群里的人(其实都是托,拉你下水的)不停地在群里聊,昨天按照提示获利多少多少,还截图来证明(后来我在网上才知道,这些截图都是假的,他们自己做出来的)等等.....后面紧跟着就是,恭喜,恭喜和羡慕,羡慕的互动。我从7月份被拉进群,一直到9月27日,(我交了第一次19800的服务费至)这些我只要一上线就不停的上演。
  如果你把这些贴的东西问老师,那些股票我怎么没有,他就会说你的版本太低,那是高版本的,你操作不了,你只需要再交16200就可以操作啦,一只股票就能赚回服务费的,问你要不要跟上,……当时我就说等我解套了就跟上……在你考虑的几天里会有他们的托(当时我也不知道是托,唉!)天天和你聊天发截图等,吹嘘他那个版本的有多厉害,老师有多牛啦!说他开始老师让升级她也没升,结果老亏钱等等……而且发的股票都是涨停板的。股票群主(淡然,助理菲菲)会给你打电话说服你,还说只要你把钱交啦保证给你介绍一个最牛的老师带,只需要一只票就能追回……只要升级一只股票就会把前期的亏损全部赚回……就这样 一次一次交钱,一次一次换老师,换一个老师把你的股票截图一看,说这票不行换掉,卖掉!我说:“老师这亏得太多了,不能卖呀”!他说“没关系!老师会帮你赚回来的,卖吧,我给大牛股很厉害的亏这点钱没关系,马上会赚回的……'"结果,我听了他们的一下子把自己原来的股票全部清仓,买了老师推荐的股,安洁科技,41.33买的,买完就不停地跌,在跌到37元时,那个老师还说很正常,马上就会止跌反弹啦,这是用户统一建仓 的大牛股……现在已经跌到29啦!我觉得这老师太水就和那些托聊,结果又被他们托下水,又交了22800元,到现在共交了58800元,(托说这是最高版本什么票都可以操作)我现在已经升到他们说的最高的版本啦!结果给的票还是前面买后面马上跌(升一次级换一个他们所谓的老师,给的票全部前面买后面跌,换一个老师他们就会要你把上个老师让买的票卖掉,换股操作,我给老师打电话说,不能割肉卖啦!我已经亏了快20万啦!可那些丧尽天良的老说:“卖吧,老师会帮你赚回来的,放心,你还不相信老师吗?”)就这样我骑虎难下只好割肉一次一次亏着卖,我当时53的资产,现在只有10几万啦!……一分钱没赚到反而越亏越多。我就和那些托(当时不知道是托)诉苦!他们又说这不是最高版本,如果你不赶快升级老师还会让你亏损的,直到你升到他们真正的最高版本,才会给你好票的。她们的遭遇也和我一样,现在她们听老师的话都升级啦,就一直在盈利,快把前期的亏损全部都赚回来啦!都劝我快点升级,到时候和他们对对票.......真正的最高版本是86000元的版本,老师一年只带5个人操作……!还再骗!太无耻啦……于是我上网搜索了一下像我这样上当的不计其数呀!阅历太浅的我才突然醒悟这是一个骗子公司.。为了不让更多的人上当我决定报案,希望公安部门的同志把他们这些骗子抓起来不能让他们这么猖狂啦! 希望公安部门尽快将骗子一网打净,还股名的血汗钱! 给你们鞠躬啦!

  三、所涉罪行:其罪一:涉嫌欺诈顾客钱财: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制作虚假交割单,利用群里的冒充成他们的客户的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一人扮演不同角色,几个托同时对被他们拉进群的股民游说,夸奖他们的软件如何好,自己买了之后赚了很多钱!然后怂恿鼓动股民购买他们的软件,骗取股民信任后,恶意欺诈股民的巨额钱财,他们已经涉嫌构成欺诈顾客。

  其罪二:涉嫌价格欺诈:《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你们的软件或光盘成本价就数百元,经过你们夸大功能,虚假宣传后却卖数千元,甚至数万元。经常利用周末、月末、节前布局金股、强势股,目前是团购优惠价等虚假促销手段忽悠消费者上当购买,已经构成价格欺诈。
  其罪三:涉嫌偷税漏税和财务税收造假:《公司法》规定公司营业收入没有使用公司对公账户,他们骗取钱财所使用的都是私人账户(所谓的财务总监)。骗取广大股民数千万却从不提供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其罪四:涉嫌非法经营、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在没有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情况下,非法向股民推荐股票。即使取得相关资质,证监会和证券法是明文禁止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虚假承诺,保证收益,内幕消息股,他们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他们擅自搬离注册地址办公,《公司法》规定禁止注册公司擅自离开注册地址办公,他们不但擅自离开,并且连工商所也找不到他们的下落。他们的软件没有执行国家软件标准,没有发行许可证,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及产品条形码,属于侵权的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属于非法销售,牟取暴利,涉嫌超范围经营、非法经营。

  其罪五:涉嫌金融诈骗和合同诈骗:采用非法经营手段,以占有股民的钱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股民大额钱财,足以构成金融诈骗罪;另外他们涉嫌合同欺诈,消费者是在被欺骗和不知情,隐瞒和捏造事实的前提下购买的软件,再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并且协议上的条款同购买之前的说辞严重不符,且要求款项打至私人账户,根据《合同法》,所订立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五、投诉举报诉求: 1、请求各局、部、委依法查处被举报公司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恶意欺骗顾客、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2、请求工商部门对被举报公司做预警处理,锁死其工商账号,防止恶意变更、注销。

  3、请求警方冻结被举报公司的银行收款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4、请求监管部门勒令被举报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受骗者,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赔偿。

  5、请求电视台及各界媒体专题报道大量股票骗子公司残酷血腥骗取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新闻栏目。

  真诚地恳请河南省证监局、郑州市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郑州捷和科技有限公司凭借虚假宣传提供非法荐股服务,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责令郑州捷和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赔偿。

  由此给大家带来的工作上的麻烦,本人表示真诚谢意!

  举报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TEL:15*******45 QQ365012041



  201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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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1-9 09:59:1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郑州捷和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我分局将进行调查,调查处理情况会及时予以回复。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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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7Rank: 7Rank: 7

7#
发表于 2014-1-17 11:16:2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对您反映(举报)的“河南捷和科技有限公司”一事,我分局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依照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我局于2014年1月14日安排执法人员会同金水区政府工作人员对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8号39号1815室进行检查。经查,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8号39号1815室住址,没有发现河南捷和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现有物业公司和社区人员的证明。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0号 “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 (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八条、“投资者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询问相关机构或者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也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进行查询核实,防止上当受骗。发现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之规定,建议你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如果您认为此类公司涉嫌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你反映(举报)该公司涉嫌诈骗,偷税漏税,涉嫌非法经营罪以及封存银行账户等情况,已超出工商职权,建议你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并咨询当地律师,寻找合理有效渠道进行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尽快挽回自己的损失。举报内容如不涉及工商职责的提问将不予答复,请你谅解。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工商机关对公司登记注册,实行的是书式审查原则,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符合登记许可的规定,实质审查即现场查看公司经营住址不是公司登记注册的必要程序。另外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被举报公司申请的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住址不一致,应由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建议你查实该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我局将对该公司涉嫌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在此,告诫广大网友:请不要随意相信QQ、飞信、微信、微博等交友平台及网站涉及“荐股软件”的信息,谨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再次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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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1-3 15:08:03 |只看该作者
严厉打击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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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3Rank: 3

5#
发表于 2014-1-3 15:02:04 |只看该作者
希望执法部门严格打击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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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2

地板
发表于 2014-1-3 15:00:24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受骗的,我是郑州雷迅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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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6Rank: 6

板凳
发表于 2014-1-3 14:58:29 |只看该作者
骗子不死,维权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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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3 14:56:34 |只看该作者
等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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