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郑市居民,父亲于2013年11月21日,下午5点50分左右在新港大道牛庄村委会路口发生交通事故,10分钟左右120急救车辆到达,医生当场抢救后,宣布抢救无效。约30分钟后110交通警察到达后,对现场进行勘察,对周围目击者进行了解情况,了解到肇事车是一辆时风牌(或五征牌)样式农用三轮车。第二天开始交通警察查看了新港大道路段上的卡口监控,排查了近两周时间,期间,我也多次到港区交警支队询问事情进展情况,排查出可疑车辆,但两周后又被告知线索中断,事情无结果。我和我的家人对这样的结果都无法接受。我们的心情非常的沉痛,现在我们只希望领导能对这件事情给予重视。在整个事情的进展中,我们的心中存在几个疑问: 1、交警到达后只对现场目击者进行了情况了解,猜测可疑车辆有可能下路,到某个村庄,请问事后工作人员有无对周边村庄进行走访排查; 2、新港大道上的卡口监控是在我们多次提醒下才被工作人员调取查看,而工作人员也不清楚在新港大道周边共有多少监控,而是由我们多次到事发地了解情况后,告诉工作人员才调取查看。确定有一辆可疑车辆,工作人员将可疑人员传唤到交警队了解情况,无结果。期间工作人员也怀疑该人员,想再次传唤,但是至今仍无传唤。在事发两周后本人多次到港区交警支队要求发布悬赏公告、在电视台打公告,但是一直不予行动,后由本人到事发周围个村进行粘贴悬赏公告。现在时间已经过去最佳破案期,事情仍无进展。想问一下,交警在事发后的职责都有什么? 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快两月了,事情仍没有任何进展。我和我的家人失去了亲人,怀着沉痛的心情恳请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尽快找到肇事者,给我们一个交待。
补充内容 (2014-1-11 21:22):
本人电话:18*******09,请领导高度重视,尽快破案,为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