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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水卫生院利用便利,赚取黑心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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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17 17:27: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卫生局

处理时间

2014-2-18 09:46

办围产,因为一个出生证明我需回中原区指定的须水卫生院办理围产本才能去市里面做围产,但须水卫生院利用指定点办理围产本强制孕妇消费,不然不给围产本,更无耻的是这些检查都是一些我怀孕时都做过的,但当地大夫解释说抽血必须是一个月内有效,B超单一周内有效,如果这样算的话孕妇是不是月月都要去做常规抽血检查,每周都要去做B超检查吗,可笑!我说你说都什么项目吧我都检查了给你拿过来(须水卫生院的医疗器十分落后),大夫回答说有些肯定不算数的,我说你的意思不是我非得在这花这一笔钱不是吗,大夫说那你看总不能让我们白忙活吧!检查完需一周后领本,须水生个孩子怎么这么难?让一个孕妇跑来跑去,生一肚子气,这就是所谓的优生优育,关关卡,处处卡!


补充内容 (2014-1-17 17:37):
那大夫竟然还问我多做一次B超能有多大伤害,这样的人渣竟然都能当大夫,为了赚钱良心全不要了!

补充内容 (2014-1-18 13:55):
这样的医院也配做定点建围产本的地点吗?

补充内容 (2014-1-18 13:57):
须水一孩生育难,挨宰还得跑断腿!
t-839458-1.htm
(出处: 大豫社区)



补充内容 (2014-1-22 08:08):
问题已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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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22 11:31:1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收到邮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中原区卫生局相关科室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韩某某在须水卫生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时,该院保健医生让其提供曾经做过的化验单,因孕妇化验单在家,由于离家太远,不想回去拿,因此未能提供。随后保健医让其做了相关的化验检查,并为该孕妇建立了《郑州市孕产妇保健手册》,该孕妇认为此次化验检查为强制消费。中原区妇幼保健所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责令须水卫生院保健医生立即与投诉人进行沟通解释,并对该保健医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自2012年4月1日起,中原区孕产妇保健服务由辖区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须水卫生院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须水卫生院需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所有孕妇建立《郑州市孕产妇保健手册》(包括流动人口),在孕28周前需对孕妇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孕28周后,上转至上级医疗机构(或孕妇准备生产医院)进行系统保健。不强制孕妇必须在建册点进行保健,可自行选择医疗保健机构。在建册点进行孕期保健的孕妇,该建册点需自孕妇建册后到产后42天为其提供系统保健服务,个人信息、每次体检记录都需录入电脑后,才完成了整个孕产期保健服务。
       通过此投诉事件,中原区卫生局要求须水卫生院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及医务人员素质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一切以患者利益为重,加强医患交流沟通,对于群众不太明白的事情,一定要耐心细致的解释清楚,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围产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
       在此,感谢您对卫生系统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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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huaji  在2014-1-22 18:15  评价处理结果为:一般  并评价说:不太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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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17 17:33:25 |只看该作者
那得大夫还问我多做一次B超能有多大危害,你给我说说,为个赚黑心钱良心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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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20 15:44:46 |只看该作者
您好!来信收悉,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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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21 16:32:46 |只看该作者
郑州卫生 发表于 2014-1-20 15: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好!来信收悉,正在处理中。

已经处理过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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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1-21 17:03:38 |只看该作者
郑州卫生 发表于 2014-1-20 15: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好!来信收悉,正在处理中。

已解决,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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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1-21 17:04:39 |只看该作者
已解决,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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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1-22 08:07:33 |只看该作者
问题已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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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1-22 17:32:31 |只看该作者
郑州卫生 发表于 2014-1-22 11: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收到邮件后,我局领导告诉重视立即责成中原区卫生局相关科室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 ...

不是我不回去拿检查单,是他们说验血的单子必须是一个月内,B超单子必须是一周之内,不然就必须重新做检查,我怀孕已经三个多月,所以按照他们的说法我只能重新做检查,不然就拿不到本子!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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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1-22 18:16:25 |只看该作者
郑州卫生 发表于 2014-1-22 11: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收到邮件后,我局领导告诉重视立即责成中原区卫生局相关科室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 ...

当地大夫说抽血单必须是一个月内有效,B超单一周内有效,我怀孕已经有三个多月,我又说需要啥检查,我回去检查过给你拿来,他们说不一定作数,我说你那意思不就是让我在这检查花一笔才做数吗,他们说那你看,总不能让我们白忙活吧!请问这是不是强制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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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1-22 18:26:45 |只看该作者
郑州卫生 发表于 2014-1-22 11: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收到邮件后,我局领导告诉重视立即责成中原区卫生局相关科室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 ...

当地大夫说抽血单必须是一个月内有效,B超单一周内有效,我怀孕已经有三个多月,那些怀孕第一个月做的检查单肯定都过期了,我又说需要啥检查,我回去检查过给你拿来,(因为须水卫生院的医疗设备落后)我想回去再做检查给他们拿来,他们说不一定作数,我说你那意思不就是让我在这检查花一笔才做数吗,他们说那你看,总不能让我们白忙活吧!请问这是不是强制消费?须水卫生院怎能隐瞒实情,如果这样,处理结果我不满意!事实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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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1-27 15:07:1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收到邮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中原区卫生局相关科室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韩某某在须水卫生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时,该院保健医生让其提供曾经做过的化验单,因孕妇化验单在家,由于离家太远,不想回去拿,因此未能提供。随后保健医让其做了相关的化验检查,并为该孕妇建立了《郑州市孕产妇保健手册》,该孕妇认为此次化验检查为强制消费。中原区妇幼保健所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责令须水卫生院保健医生立即与投诉人进行沟通解释,并对该保健医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自2012年4月1日起,中原区孕产妇保健服务由辖区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须水卫生院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须水卫生院需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所有孕妇建立《郑州市孕产妇保健手册》(包括流动人口),在孕28周前需对孕妇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孕28周后,上转至上级医疗机构(或孕妇准备生产医院)进行系统保健。不强制孕妇必须在建册点进行保健,可自行选择医疗保健机构。在建册点进行孕期保健的孕妇,该建册点需自孕妇建册后到产后42天为其提供系统保健服务,个人信息、每次体检记录都需录入电脑后,才完成了整个孕产期保健服务。
       通过此投诉事件,中原区卫生局要求须水卫生院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及医务人员素质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一切以患者利益为重,加强医患交流沟通,对于群众不太明白的事情,一定要耐心细致的解释清楚,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围产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
       在此,感谢您对卫生系统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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