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河南省巩义市西村镇西村村第一村民组群众,现向贵部反映我村村民组群众要求审计我小组集体账目一事的情况。
我小组组长吴进红存在私自侵吞集体财物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群众的利益,我小组群众要求对我小组账目依法进行审计,经西村村委出具证明后,巩义市真诚会计师事务所将我小组账目取走进行审计。吴进红无视法纪法规,煽动其家族势力对西村村委进行围攻,无理要求把账目要回来。难道我小组的账目我组群众就没有权利要求审计,我们就没有知情权吗?
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监督审计部门,依法对我小组账目进行审计,追究吴进红私自侵吞集体财物的刑事责任,维护我小组群众的集体利益。
西村第一村民组群众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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