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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1、广武镇车庄村二组共有土地470亩,均属半丘岭式土地。由于地块小,耕作不便。为了解决村民的耕作不便问题,在该组组长和群众代表多方奔走查寻下,于2013年10月3日将该组的430亩土地流转给了以果木研究及养殖为主的河南唐河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了解决农具物资的存放问题,在距枯河河道南30米处搭建了6间临时简易活动板房,根据国土部【2010】155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规模用地的3%以内,但最多不超过20亩”的有关规定,河南唐河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搭建的活动板房占地面积约在0.8亩,符合文件规定的有关精神。
2、河南唐河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沿河道开挖了一个长30米,宽16米,深1.2米的莲菜池(莲池只完成了四分之一的工程量)。镇村镇办已于2013年11月13日令其停工至今。2013年12月23日,广武镇村镇办已责令河南唐河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日内恢复土地原貌。另选其址在河道以外进行莲菜种植。
3、乱砍伐树木情况属农户私卖田间地头桐树所为,与河南唐河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无关。
广武镇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