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一、关于业主反映物业将全体业主公共广场违法建设收费停车场的问题
经了解,该小区广场停车场,经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和北林路街道办事处批准,由河南省山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御鑫城广场停车场,建成后委托河南山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目前已开始使用的南广场停车场,其收费标准和收费许可证,已按有关规定进行过审批。
二、关于小区违规将人防工程修改为停车位并出售的问题
按照“人防工程”的有关规定,人防工程坚持有偿使用、用管结合的原则。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经向该公司了解,该项目人防工程的使用,已经得到相关部门许可,该公司出让的是地下车位的使用权而不是产权。具体规定和详情,业主可向人防部门进一步咨询。
三、拒不赔偿广大业主房产证违约金的问题
经了解,该公司正在为办理房产证而整理资料,具体赔偿事宜会在后期与业主协商统一解决。在协调不成时,业主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四、小区物业管理混乱的问题
1、关于业主反映小区业主丢失电动车或电瓶的问题
经了解,业主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目前物业公司已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了相关侦查工作,正由公安机关处理。近日,物业公司为解决此类问题,已于2014年3月1日至10进行“御鑫城小区封闭式管理”的意见征询工作,同时物业公司也协调开发公司出资进行封闭式管理改造,增加进入小区门禁刷卡系统、监控系统等技防设施。
2、关于业主反映小区门禁系统绝大部分时间故障的问题
经了解,小区门禁系统现在已全部启用,前期有部分业主在户内私自拆改可视对讲线路导致主线主机故障,物业公司多次联系厂家进行维修。目前物业公司又一次进行了故障汇总,再次联系厂家再维修一次。
3、关于业主反映电梯保养不及时,经常带病工作的问题
经了解,小区电梯由上海三菱电梯和河南依诺电梯公司负责维保,目前小区电梯运行正常。我局告诫小区物业公司要监督维保公司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对小区电梯按标准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关于业主反映将物业用房和社区用房出租,未公示收支账目的问题
经了解,小区物业用房并无出租现象,社区用房的管理不属于物业管理范畴,业主可向当地社区具体落实。
5、关于业主反映部分业主房屋质量问题不予维修,2号楼地下室漏水、裂缝的问题
房屋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在保质期内应由开发企业负责维修。经了解,御鑫城1、2、3、5号楼土建质保期已过,开发公司在2013年11月进行了大范围的室内维修工作,但有些业主不同意维修,要求经济赔偿,目前正在协调。2号楼地下室漏水问题,物业公司正在协调配合开发公司处理。
6、关于业主反映二期房产证办理缓慢的问题
业主可如委托开发商代办,可向开发商咨询具体的办证进度,我局接受到齐全有效的办证资料后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7、关于业主反映物业违法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多年未公示账目的问题
经了解,物业公司财务目前正在审计中,审计结束后将公示相关账目。我局工作人员也告诫物业公司,应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关于业主关注的小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可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向小区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咨询成立事宜,相关问题也可直接向金水区房管局物业科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