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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下派帖子无人处理,该怎么办?(下派单位:新郑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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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3-7 11:03: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孟庄镇

处理时间

2014-3-17 11:44

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17068&extra=&mobile=yes
据河南占地补偿标准,新郑市孟庄镇洪府村补偿标准为每亩3.2万元,而新老107连接线洪府村补偿标准为每亩2.6万元,请问差价0.6万元每亩去哪了?是村民理解政策有误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请政府明示。

2月14日新郑市下派孟庄镇,二十多天过去了,孟庄镇一直未予理会,难道问题就这么石沉大海了,作为孟庄镇的上级单位新郑市难道简单把问题下派,结贴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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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3-12 10:11:07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所反映洪府村新老107连接线占地时间为2012年,当时执行的是2009年发布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标准明确规定孟庄镇洪府村土地补偿标准为27400元/亩;2013年新颁布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规定孟庄镇洪府村的土地补偿标准为327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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