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公交乱收取费用售儿童票”问题应是我市城乡客运班车,我局公路运输管理所及时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城乡客运班车的经营主体为河南万里集团登封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汽车运价规则》、《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和我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汽车票价。《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应当对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客实行免票,对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身高1.2米至1.5米的儿童按照具体执行票价的50%售票”。另外该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如发现公司客运车辆不落实规定,私自向身高在1.2米以下儿童收费的。被乘客举报一次,经查情况属实者,该车辆停运五天并处罚金壹仟圆(1000元);被群众举报两次的,经查情况属实者,车辆停运十天外并处罚金叁仟圆(3000元),停班期间驾驶员与售票员必须参加公司教育培训学习,成绩合格方可再次上岗;一个月内被举报三次的,立即与该车辆解除经营合同并责令退出公司。
根据《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相关条例,您所乘坐的城乡班车存在违规经营情况,但您在留言中没有提及具体时间和违规车辆牌号及其他相关信息,运管所在调查核实中存在较大难度。您可以拨打运管所举报投诉电话0371—62872744反映详细情况,市运管所将进一步调查核实。下一步,市运管所将加大对城乡班车的监管力度,责令通达公司加强对城乡班车的内部管理,增强司乘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保障乘车群众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公共交通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