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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二纸厂土地收回,宿舍楼老职工安置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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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4-1 15:09:3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处理中

巩义市

工作时间

18467小时:27分钟

我在这里替市二纸厂的老员工问下政府,二纸厂破产清算已经很久了,前段出了红头文件:“市国土局的巩政土〔2014〕2 号文件,依据市科委和巩义市第二造纸厂破产清算小组申请,国土局无偿收回了二纸厂的土地”,现在厂里通知原厂区内的宿舍楼要被拆除,该宿舍楼安置的是厂内的老职工,当年给厂里交了3000元,以息抵租,应该属于公租房一类,已经好多年。现在这些租房老职工的利益厂里并未给任何的说话,就要求职工搬离,我想知道国企的破产清算对这些居住在公租房的老职工的利益受损怎么解决,为什么土地都收回了却对这些人的安置没有任何说法。既然是破产清算,为什么土地收回却未考虑这些老职工的权益,而且厂里在没有任何信息的情况下就要求楼内住户搬离,而且要断水断电,这符合政策吗?这就是政府国企破产清算的方式?国企破产清算关系到所有的职工,为何整个进程只有清算小组明白,而厂里职工从来都被蒙在鼓里。

补充内容 (2014-4-1 15:10):
现在据说厂里要给楼上断水断电,然后找些社会闲散人员逼住户搬离,难道中国式的拆迁又要开始上演了?

补充内容 (2014-4-1 15:12):
我在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里也发过信息,但是前几次均在没有任何回复的情况下就被删除了,看来这个问题问的不太合领导们的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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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4-4-1 16:02:32 |只看该作者
已看到,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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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4-4 15:29: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巩义市第二造纸厂是地方国营性质的全民所有制企业。2005年4月11日,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该企业破产,并成立破产清算组负责国有资产处置等工作。2014年2月11日,巩义市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无偿收回原巩义市第二造纸厂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关于帖文反映的职工宿舍楼问题。该企业职工宿舍楼具于国有产权性质,不是公租房,且按照《破产法》规定,属于破产财产,属于所有的债权人。据调查,该企业对于家不在县城且在县城无房居住的单身职工,曾每人收取1000—3000元的“以息代租”资金,为其解决居住困难问题;现66户住户有50余户,为职工出租给其他人员居住并收取租金,原职工仍居住的有10余户;相关人员搬迁后,将根据收据退还相关人员“以息代租”资金。待拆除该企业原生产区地面上包括职工宿舍楼在内的地面附属物并挂牌出让后,所得资金将优先解决该企业职工问题。
       二、关于职工“被蒙在鼓里”的问题。破产清算组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办事原则,破产清算过程中的历次债权人会议以及资产处置等重大活动都通过报纸、公告等形式公开进行。该企业职工选举有逯福平、张现功、刘春红等11名职工代表,破产清算的每个重大决定都广泛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该企业绝大多数职工赞成拥护、职工代表全程参与了搬迁地面附属物、出让土地兑付职工债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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