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市民你好:我局接到您的投诉后,立即责令环境监察大队生态监察科到现场查看,经调查:
郑煤集团白坪煤业实名为郑煤集团(河南)白坪煤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孟中泽,该矿位于登封市东华镇幽兰村,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80万吨/年,现有职工3000多人。于2004年4月开工建设,2007年10月完工,2008年5月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以豫环然试【2008】4号文批准试运行。2008年11月通过验收省环保厅验收,验收文号为豫环然验【2008】11号。
经现场查看,该矿生产区建设有两组处理能力为800吨/小时的斜管沉淀池,对矿井水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由两组20吨/小时的设施进行处理,该矿属国控企业,排污口安装有全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并交第三方运行,监测数据24小时不间断直接上传到郑州市局、省环保厅。检查中该矿各项数据正常,并有检测报告。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没有发现违法排污现象。
关于群众反映污水超标问题,该公司出具了2014年第一季度的监测报告,报告显示,该公司矿井水排放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污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但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矿井水处理设施因设备检修,造成部分污水未经处理设施直接排入环境。针对该公司的这一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下达了《登封市环境保护局限期改正通知书》登环监生限改字【2014】第3号,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其违法行为处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我局执法人员又于4月1日、4日对该矿污水排放进行了督察,均未发现其有违法排污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执法人员将加大对该企业的检查力度,不定时对其进行检查,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