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耐心等待,我单位花园路中队副中队长孙毓良与分包网格执法队员杨峻到达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此饭店位于东明路与纬五路西南角,店名“侯记拉面”,营业执照是郑州市金水区侯记拉面馆,法人代表为杨德强。
执法队员于2014年3月24日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店有突出店外经营的行为,并立案查处过一次。本次接到投诉后,与社区三级网格长沟通了解到该饭店在经营时间上做了改动,早上提前到8:30以前,晚上摆放桌子时间推迟到20:00以后。在网格长的监督下,中队执法队员又对该饭店法人杨德强下达了《事前违法提示书》,如巡查中再发现有违章行为,中队将严格按照《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进行处罚。
至于侯记拉面的油烟扰民一事,中队曾对其进行过批评教育,现已整改到位。针对此事我们会持续关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还附近市民一个安静、顺畅的生活环境。如需要,也可直接反映至我局执法五中队,联系电话:65962605,我们将及时前往调查并处理有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