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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险津贴材料提交时间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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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4-16 09:18:1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4-4-21 10:13

2014年1月2号生育,3月份材料提交给公司,公司答复专员请了产假,要等到5月份专员来了再把材料提交到社保局,但是郑州市医保中心生育险报销流程》提到需在生育后四个月内按时报销。5月份提交刚好过了4个月,会不会有问题,导致无法领取生育津贴,如果由于公司原因导致报销超时,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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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4-4-16 09:32:5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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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4-16 09:34:5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参保女职工应在生产后四个月内报送材料至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但不会因为超过四个月而影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若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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