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制周刊河南频道发布了: 河南巩义河洛镇组织群众在伊洛河行洪区涉嫌违规栽树 近日,本刊接到河南巩义市河洛镇古桥村民举报,称该镇组织村民在伊洛河行洪区违规栽树。 记者赶到现场发现:栽树地点在伊洛河橡胶坝下游左岸,距橡胶坝不足500米,主管河道的巩义市伊洛河管理所就建在橡胶坝北岸不远处。 据正在栽树的群众讲:这次栽的全部是柳树,生长快,成活率高,还没人偷。这是政府统一购进,组织群众义务栽种的。本来行洪区内是禁止种树的,可这是政府组织的,没办法啊! 《防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河道滩地属于河道管理的范围,禁止在河道行洪区内围河造地或种植高秆作物、种树,以免影响泄洪。 目前,汛期已经来临,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令人担忧。 view.asp?id=7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