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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曼哈顿居民小区18号楼下的D.TWO酒吧噪音扰民住宅办公(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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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4 15:42:2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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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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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未来路办事处辖区内的曼哈顿居民小区18号楼下的D.TWO酒吧自13年底至今每天晚上十点至凌晨三点存在的严重的噪音扰民情况,主要体现在酒吧低音炮强烈的震动和噪音,致使楼上居民每夜感受强烈的振动,苦不堪言无法入睡;同时该酒吧在该居民楼2单元7层租住了两间民宅作为其办公室,也严重影响了楼上居民正常居住。期间附近居民多次投诉至金水区环保局、执法局,均未得到改善。在此本人提出以下三点质疑: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5号发布《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该酒吧存在---涉嫌违反第六条(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一)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二)居民住宅区;(三)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金燕小学));涉嫌违反第十一条(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八)消防、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文件);
2、该酒吧是否具备环保部门开具的环保评估报告;
3、河南商报在2012年2月就曾报道过该酒吧前身(蓝度酒吧)噪音扰民无证经营后被相关部门勒令停业,为何一年后又能改头换面从新开业。
举报人: 王玮   
电话: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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