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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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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野蛮施工造成房顶漏水不管,社区协调无果,请更高层(下派单位:中原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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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4-29 15:32:1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处理中

中原区房管局

工作时间

17997小时:0分钟

领导好,我是中原区桐柏北路开元新城的居民,住顶层7楼。房屋交工后,物业公司不经业主同意,私自允许通信企业上房顶施工光缆线,严重破坏防水层,隔热砖被大面积踩烂,已经漏水3、4年了。但物业公司一直以我楼一部分住户没有交维修基金为由不予维修。但现在房顶漏水纯粹属于物业公司责任,我家隔壁几家邻居也是顶层就没有任何地方漏水(我家靠东边,施工时全部在我家房顶进行)。近期物业主任积极协调,但无结果,现在是汛期,一下雨我家就漏雨,无法居住。值此《联系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之际,请更高层级领导过问此事,帮老百姓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谢谢。我的电话:18*******28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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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5-19 18:27:41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   我局接到业主反映此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调查相关情况,经调查情况如下:银田花园小区房屋于2000年建成并交付,业主反映渗水部位为屋顶部位,依据《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三条中房屋共用部位中定义,该渗水部位属房屋共用部位。按照国家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关于屋顶质保期限的规定,该部位质保期限应为5年,而该部位出现的渗水是在质保期外出现的渗水现象。关于业主反映屋顶漏水系因网线安装施工所造成的问题,我局询问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称:该楼宇屋顶上部先有隔热层,下有防水层,该楼顶网线于2003年前施工,物业管理处现场查看漏水部位与网线安装位置并无实际关联,屋顶漏水部位为防水层老化所致。针对次情况,我局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向业主做好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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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6-25 22:15:58 |只看该作者
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希望房管局到现场查看,也可问社区主任,他现场勘查过。如果是老化,中间邻居为何一户都不漏水。施工时我家要求通信公司不得施工,通信公司说给物业公司交的有钱。与物业公司交涉,物业公司说是公共部位,如损坏他们负责修。为什么现在不修。就算是老化,屋顶是公用部位,物业为什么不修,难道我家就该天天漏雨,房管局你为什么不到现场查看,只听一面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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