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情举报的该企业向周边沟内倾倒危险废物污染周边村庄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14年5月5日对大王村八组现有自然沟进行了逐一排查,均未发现有龙翔铝业有限公司所产危险废物电解铝大修渣。于此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到周边进行了群众走访,经问询周边群众,群众也未发现该公司私自倾倒危险废物情况。
对此,我局执法人员又到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在该企业负责人董总经理的陪同下,对该公司内部进行了实地检查。经检查,该公司134台电解槽均处于停产状态,电解槽内部均未做任何清理工作,电解铝大修渣仍堆存在电解槽内部。同时该公司停产前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内暂存的危险废物电解铝大修渣一直处于暂存状态,均未发现私自倒卖等情况。
三、处理情况
根据我局执法人员的调查情况与社情反映内容存在出入,对此我局初步确定为反映不实。同时,我局依然责令郑州市龙祥铝业有限公司加强管理,即使公司倒闭清算资产也要有效的防治污染废弃物再次污染周边环境,禁止私自倾倒、倒卖危险废物。同时,我局已责令该区域网格执法人员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避免因企业倒闭带来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荥阳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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