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50655|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王立砦拆迁不给分户(下派单位:二七区)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5-7 16:37:3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五里堡街道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14-6-26 09:25

王立砦目前正在拆迁。拆迁办不给我们分户。我们三家共用一个房产证,要求在拆房子之前分户。拆迁部门不管。我们自己到公证处公正,也办理不了。因为如果我们国有土地,可以在房产证上添另外两个人的名字后,去公证。可是拆迁的管理部门拿不出国有土地使用证。若是集体土地就不存在房产证添名问题。现在我要求,拆房之前公证,如果不能办到,坚决不搬走。
现在我家没水,没电,还三番两次被人砸门。110去过一次,登记之后第二次就不在进去了,说这是拆迁的问题。

先不说拆迁条款多么霸王。连公证都做不到,来拆我们房子干啥。

还有110都不到现场看歹徒是怎样作恶的,谁来保障我们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6#
发表于 2014-5-8 15:47:3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相关部门处理。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5#
发表于 2014-6-25 14:43:53 |只看该作者
目前,拆迁指挥部正在对我们三家进行分户当中。在进行分户工作中五里堡办事处人员,跑断腿,麽破嘴,多方周旋,他们为分户工作做出了最大现度的努力。现虽分户遇到阻力,纯属家庭问题。在这里我全家对五里堡办事处和拆迁指挥部的付出表示感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地板
发表于 2014-5-11 13:56:49 |只看该作者
首先,特别感谢“心通桥”,真正架起了政府和百姓的桥梁。
我想做下自我介绍,我是一名热心网友,就请你叫我“梁山”吧,看到老王祖孙三代无家可归,在自己生存的土地上被驱逐,心痛不已,才在“心通桥”上替他找找门在哪里?a>
  老王年近六十,下有小王,小小王等共六口人,其中不乏有幼儿,更有嗷嗷待哺的婴儿。离开了家,他们何以安身?要拆迁,必先安置,请问他们安置在哪里了?
  我对你回复的问题,做下面答复:
  错误一
该房屋的产权人是三人,非一人。该房屋是1994年三人合资兴建,建房时三人立下合约:房产权由三人共享、义务三人共担。从1994年房屋建起至今,老王一家一直在居住,居住权是老王家,目前也正在居住中。
错误二
老王要求的是拆迁前的产权公正,非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予以公证。指挥部没有与老王签订任何协议。关于集体土地上的产权房屋不属于二七区公证处的公正范围。请问,拆迁人昨天说王立砦是国有土地,今天又说是集体土地。公平、公正是所有人的向往,集体土地同样存在公平、公正。请问:集体土地怎样实现公平、公正?
  附:拆迁张贴-------确认国有土地,注销集体土地图片一份。(该图张贴在大街小巷)。


  国有与集体是一张嘴随便说的事么?
  错误三:
  拆迁房屋在产权安置时进行分户。
  老王家的产权在事实明晰的情况下都不能保障,安置时又是什么时候,何以保障?
  第四条
  我来回答你,老王不会上网,我“梁山”在这里帮助弱势群体,寻求力量。吴天君书记说:要充分发挥“心通桥”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媒体助政。我在替群众办事,替书记办事。所以现场咨询和网络监督同步。因为更多的热心网友在关注,在支持,所以我不能停止。
  我会把现场情况及时报道。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14-5-9 21:47:03 |只看该作者
针对5月9日“心通桥”发送给指挥部有关王立砦被拆迁居民反映拆迁办不给其办理分户和房屋产权公证等问题。经我们核实:

一、反映情况的是我辖区居民王某。被拆迁房屋产权人为王某的兄弟。此房屋为王某三兄弟当年合伙出资共同修建。在拆迁工作人员的调节下,三人之间就被拆迁房屋安置补偿等问题达成分配协议。3月29日该房屋产权人和指挥部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书。

二、反映人王某要求指挥部就已达成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予以公证。二七公证处答复:关于集体土地上的产权房屋不属于公证处的公证权限范围。

三、关于反映人王某要求在拆除房屋之前分户的问题。指挥部答复:被拆迁房屋在产权安置时,由指挥部统一协调房管局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产权分户。

四、反映人王某如果对此回复有任何异议,请到王立砦拆迁指挥部向我们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4-5-9 21:33:43 |只看该作者
针对5月9日“心通桥”发送给指挥部有关王立砦被拆迁居民反映拆迁办不给其办理分户和房屋产权公证等问题。经我们核实:

一、反映情况的是我辖区居民王某。被拆迁房屋产权人为王某的兄弟。此房屋为王某三兄弟当年合伙出资共同修建。在拆迁工作人员的调节下,三人之间就被拆迁房屋安置补偿等问题达成分配协议。3月29日该房屋产权人和指挥部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书。

二、反映人王某要求指挥部就已达成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予以公证。二七公证处答复:关于集体土地上的产权房屋不属于公证处的公证权限范围。

三、关于反映人王某要求在拆除房屋之前分户的问题。指挥部答复:被拆迁房屋在产权安置时,由指挥部统一协调房管局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产权分户。

四、反映人王某如果对此回复有任何意义,请到王立砦拆迁指挥部向我们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5 21:27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