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5月9日“心通桥”发送给指挥部有关王立砦被拆迁居民反映拆迁办不给其办理分户和房屋产权公证等问题。经我们核实:
一、反映情况的是我辖区居民王某。被拆迁房屋产权人为王某的兄弟。此房屋为王某三兄弟当年合伙出资共同修建。在拆迁工作人员的调节下,三人之间就被拆迁房屋安置补偿等问题达成分配协议。3月29日该房屋产权人和指挥部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书。
二、反映人王某要求指挥部就已达成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予以公证。二七公证处答复:关于集体土地上的产权房屋不属于公证处的公证权限范围。
三、关于反映人王某要求在拆除房屋之前分户的问题。指挥部答复:被拆迁房屋在产权安置时,由指挥部统一协调房管局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产权分户。
四、反映人王某如果对此回复有任何异议,请到王立砦拆迁指挥部向我们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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