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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紫光园有关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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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5-13 15:48: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4-7-4 11:30

清华紫光园是经济适用房小区,是政府解决低收入家庭建的房子,大部分人都辛辛苦苦等了五六年,终于等到了房子,但等业主开始交物业费、网费等等时,那种幸福感一扫而光。       首先,物业费1.8元/平方米。这个问题以前业主也在网站上反应多次,回复的确是根据我们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协议为准,你们无权干涉。前期物业怎么签的,你们心知肚明,都是霸王条款,这个不签合同就不签,就不可能拿到房子,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做的了主吗?成天把自己标榜成焦裕禄式的好干部,你们真正的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考虑过没?当你们看到反映的问题时,你们不是解决问题,是推脱问题,难道你们不脸红吗?
       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比周边的高档小区(普罗旺世)还要高,物业管理奇差,电梯坏了无人修,反映个问题,拖拖拉拉不解决,门口的保安吃拿卡要。
       还有关于网费的问题,开发商和运营商勾结,把小区网络交给私人承包,说是用电信的光纤,8M的,在电信公司收960/年,而小区收1500元/年,还就这一家,我们选择的权利都没有,
        希望相关部门的领导好好调查一下,能够真真正正的为老百姓干点实事,别一再推脱了

         清华全体业主跪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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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5-13 17:14:5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物业服务问题,我局已经受理。
        网费及网络垄断问题,建议您向我市工信委反映。

补充内容 (2014-5-14 09:34):
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由我市物价部门核准的,如果网友对收费有疑问,可以向我市物价部门反映。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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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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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4-5-21 17:39:5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关于物业费标准的问题,按照《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当事双方应从其约定。如果业主认为物业费标准过高,可组织成立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调整物业费标准。
       关于电梯问题,电梯目前处于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后,物业公司会及时通知开发企业进行维修,但不排除如更换配件需从厂家发货导致周期较长的情况。如果业主认为电梯有质量问题或日常维保有问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向负责特种设备(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的部门进行反映。
       关于反映的保安员吃拿卡要的问题,业主可保留证据,及时向物业公司负责人反映,以便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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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5-22 16:00:55 |只看该作者
郑州房管 发表于 2014-5-21 17: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关于物业费标准的问题,按照《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为房 ...

成立业主委员会应该由房管局牵头成立,请问啥时能启动成立程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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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5#
发表于 2014-6-24 10:34:48 |只看该作者
mahadu 发表于 2014-5-22 16: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成立业主委员会应该由房管局牵头成立,请问啥时能启动成立程序啊?

网友您好:
        因为咨询帖过多,一直没有回复您的提问非常抱歉。关于如果成立业主大会问题,业主大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由区域内三名以上热心业主提议,20%以上业主签名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区房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申请。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所在区房管局或街道办事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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