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初步核实情况如下:
特种设备年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在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的基础上,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对纳入使用登记的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的检验。
荥阳市在用的起重设备定期检验,是由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开展检验工作。荥阳市质监局主要负责对全市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特种设备未按要求定期检验的,责令使用单位限期进行报检,逾期未改正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查处。
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是由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在我局监督、协调下开展的,相关检验费用由该检验单位收取。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郑州市物价局豫价市字[1991]87号和省财政厅豫财综[2004]63号文执行(文件可在网上查询)。
针对您反映的乱收费情况,希望能提供具体信息,如查证发现我局个别工作人员存在乱收费行为的,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三乱”现象请积极举报。
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371-64626605 邮箱:xyzj1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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