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您好:我们是无奈选了瑞穗苑的居民,选择了瑞穗苑,我们已经等待了四年多,前段时间业主组织去房管局进行信访,你们答复估计六月办好土地证,明年春天才能签合同,可是大家都知道,新的补差价政策(我们适合30%),执行到2014年12月31日,推到明天春天签合同的话,政策如果变了,变高的话,我们的损失怎么办?你们能不能催促开发商和相关办证部门及时给我们办证,在2014年12月31日前能让我们选房、签上合同,我们是平民百姓,不像你们想买经适房,随时可以买到手,请你们为我们老百姓也想一想吧,非得弄得大家闹到市政府,你们才给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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