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你们好,我的朋友是郑东新区五州小区7号院西刘庄的的人,去年和老公离婚,离婚协议说的很清楚,家里5套住房和孩子都归女方所有,5套住房其中3套是拆迁指挥部分的,当时村里有集资房指标,4口人一套房子的名额,当时朋友的婆婆和公公还有大姑子的指标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同村的一位姓周的,村里人都知道,另外一套是朋友在娘家和亲戚那里四处借钱买的,当时男方的爸爸提议在购房收据上写自己的名字,朋友没有多想就答应了,借钱时男方都是跟着的,可现在他却说自己忘了,人在做天在看,相信会有报应的。可是现在村委会却写了个两套集资房都是男方父亲购买的假情况说明,男方的爸爸是村委会的老干部,老党员,还说在他的村里谁也拿他没办法,当时集资房都有原始收据的,是他们夫妻2人购买的名字也是男方的,可是朋友多次去村委会开购房证明,村委会都说在圃田乡政府,乡政府说在办事处。去了办事处人家说那里没有。谁能告诉我这事到底该找谁来解决啊。离婚快两年了,房子都还全在男方手里,现在朋友带着孩子借住在娘家,请求各位能帮帮忙,相信自有能管住村里恶霸的领导,能出来给普通老百姓办实事的好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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