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根据(巩人社[2013]96号《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者,在认定“员”级或“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专业工作年限要在上述规定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二年。
根据发帖人反映的问题,至2013年初级职称审核时,其申报年限符合条件,可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有关材料进行申报。据核查,2013年申报人员中属2010年毕业且专业为旅游管理专业的,已通过审核,证书已于2014年5月28日由所在单位职评专干领取。
巩义市教育体育局
201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