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有以下异议,有异议的地方还不能修改。
1.土地抵押肯定会影响以后的产权证的办理
现在土地有抵押,合同里根本没有提这回事,万一开发商倒闭的话,银行有权拍卖,出卖人承担的具体责任没有说明。赔偿多少,怎么赔偿都没有说。开发商把风险完全转嫁到我们购房者身上。
附件四补充条款应该约定土地抵押的情况,导致产权证无法按时办理怎么处理。
2.坚决去掉补充协议里的公积金付款方式的霸王条款,不平等条约。
公积金贷款中心进行审批放款,30个工作日很有可能贷款下不下来,这些流程又不是我们购房者所能决定了的,30个工作日一定保证下来,这一项严重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绝对是霸王条款,应该去掉,TMD,上来就解除合同,还另行出售。还算你违约,还得付5%的违约金。很明显不想让用公积金。
3.很明显的强制交房,一时半会房子很难看出问题来。开发商再规避责任。坚决去掉该条。
交房有问题的约定。
4.不平等条约
买受人违约承担责任还得赔偿,他们违约光承担责任没说赔偿的事。
5.装饰,设备标准很模糊,没有具体标准,比如:电梯写着品牌电梯,请问是哪个牌子的哪个型号,什么都没有。出了问题很难维权,就跟认购协议一样没有写明交房日期一样,导致维权比较困难,开发商赖皮只认合同说事。
6.附件二没有对阳台的说明,房管局格式合同里有这一项。
7.附件四补充协议对住房维修基金的约定没有。
之前他们违规售房,现在有让购房者签霸王合同,请有关部门惩处这个黑心开发商,河南省明瑞置业,无良心开发商。
现在他们合同问题一大堆,对于补充条款应该双方约定,现在是开发商自己起草的合同,让我们强制签霸王条款,请房管局予以查处,给广大购房者一个合理的要求。 |